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此打造更加具有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性质的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土壤,走好优化营商环境这步“先行棋”,增添企业发展活力。
在法治建设上做“加法”,打造营商环境“生态圈”。“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有了法治这个“紧箍咒”,企业主体依法经营、有序竞争,营商环境永葆清新洁净。因此,出台、完善、践行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条例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国针对营商环境已经出台了许多措施,例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可以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顽疾固症,它犹如一颗“定心丸”,使经营主体放心经营,市场主体有序运行。
在办事流程上做“减法”,修建营商环境“快车道”。简化办事流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途径。当前我国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手续办理过程不断简化,从“线下跑断腿”转变成“线上一键联”的服务模式,用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和降低准入门槛托举起公平竞争、高效服务。未来要持续推进“数字化政府”建设,利用“互联网+政府”实现“一网通”、“码上办”。同时,也要做到信息畅通,打造信息“集中站”、“共享圈”,把繁琐的办事流程转化为“指尖舞”,使经营主体办事效率更高效。
在监督管理上做“乘法”,握稳营商环境“方向盘”。对营商主体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如同清新的空气、和煦的阳光、甘甜的清泉一样助益营商环境的发展吗,而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织密营商管理监督网尤为重要。政府部门需要协同共同做好营商管理监督的“领头羊”,深入调查营商环境的经营状况、发展态势、生态状况,当营商主体出现不合乎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不正当、不合法的经营行为,督促营商主体完善管理体系。此外,社会公众的监督也不可或缺。社会公众的监督可以促使营商主体将经营情况公布在“阳光之下”,让营商主体时刻谨记保护公众利益,做到货真价实,真真切切的为公众着想。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好的生产力,好的生产力就可以促进新的发展。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就可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改革创新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