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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治违”百日行动

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2024年10月18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铁拳治违”百日行动以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重拳出击,全市公安交警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围绕秋冬季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全力打击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全面排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护航群众交通安全。

—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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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00:00至10月20日12:00,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 843 起。

其中,重点交通违法:无证驾驶82起,超速56起,酒醉驾47起,超员43起,货车超载39起、改型1起,准驾不符4起,疲劳驾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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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违法犯罪,严防肇事肇祸

乐山公安交警

集中曝光行动期间查获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货车超载

2024年10月18日下午,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铁拳治违”百日行动。14时38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省道428线建辉陶瓷企业外路段时,发现一台川L8***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严重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最大车货允许总质量为49吨,实际车货总质量为80.66吨,超载31.66吨,超载率高达64.61%。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留了该车,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黄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质量50%以上、70%以下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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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酒后驾驶

2024年10月20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关牟中队在市中区岷江二桥设立检查点,开展“铁拳治违”百日行动。00时07分许,民警在对一辆从岷江二桥桥西方向驶向桥东方向的川LK***1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毛某某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毛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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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前,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规律特点等情况,科学部署勤务,确定整治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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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全警动员,尽锐出战,结合秋冬季交通违法和事故规律特点,集群联动,聚力攻坚,坚持领导率队,一线整治,紧盯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强化缓堵保畅、源头治理、路面管控、部门协作、宣传警示,有效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坚决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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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整治与宣传同步、处罚与教育并重,持续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隐患车辆,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超速行驶、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掀起大宣传、大教育、大警示宣传攻势,净化道路交通秩序,营造了良好的整治行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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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驾车出行,要严格遵规守法,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要超速行驶、不要疲劳驾驶,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要提前关注路况、天气信息,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免在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期间驾车出行。

乘车出行,要乘坐安全合规车辆,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切勿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超员客车以及货车、三轮车、拖拉机。一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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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