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曝“卖臭肉”一事持续发酵,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已发布情况通报称,家长反映的“臭肉”问题,系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10月20日,南都记者从云南昆明官渡区委宣传部获悉,该区当日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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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学校。

会上,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汇报了10月16日以来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开展全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区委书记陈汉在会上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血的教训中警醒反思、痛定思痛、引以为戒,要从问题中找症结、找根源,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千方百计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陈汉要求,全区学校务必全覆盖排查到位,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第一时间整改。同时,要结合事件处置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复盘、梳理、总结,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监管措施,真正让全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提档升级。

南都此前报道,16日,有网友发视频称,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肉是臭的”。视频中,几名家长与学校工作人员、食堂厨师一起,检查食材。家长拿起猪肉闻了以后,情绪激动地指责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你们有良心吗?自己来闻(肉臭不臭)。”

19日晚,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家长反映的“臭肉”问题,系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长丰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

联合调查组通报了对此事的处置意见,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对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

此外,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翁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