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房子拆完,我们就全搬走了,以后也不会在这里经营堆场了。”

近日,在一江边堆场拆除现场,堆场经营人对前来查看整改现场的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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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仪征市检察院在公益巡查中发现,长江仪征段一处江滩上堆放有大量脚手架等建筑工程材料,还建有两处固定板房,整体占地面积3000余平方米。

该处位于长江江堤以内,堆场经营是否办理相关手续?是否会对长江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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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这些疑问,仪征市检察院干警走访属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并对堆场经营者进行询问。

经调查,该堆场位于长江岸线控制利用区,早在2018年就已建成,经营期间未办理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在2023年省级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中,涉案堆场作为违法违规问题被指出并要求整改,但由于堆放量大,无法找到合适场地转移等原因,迟迟未能整改到位。

时值长江汛期,非法占用长江滩地存放物料,不仅破坏长江岸线生态环境,还会影响行洪安全。

随后,仪征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长江河道监管职责,对涉案堆场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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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制发后,仪征市检察院多次与职能部门沟通协商,逐渐形成工作共识,依法处理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经营者损失。

6月12日,职能部门履行法定查处程序,责令经营者限期清除擅自建设的板房、脚手架等,同时协调属地政府帮助堆场经营者寻租新的经营地点,解决经营者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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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涉案堆场已全部拆除完毕,后续该片区域将进行复绿,江滩上的“生态伤疤”正逐渐愈合。

来源|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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