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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秋雨过后,连州寒凉渐至。清早,连州法院马旭艳法官来到办公室后便拨通了小琴父亲的电话。

“小琴爸爸,小琴最近状态怎么样?”

“感谢马法官通过调解帮我们解决了这场意外纠纷,现在孩子的学习状态挺好的!”

得知小琴近况不错,马旭艳心头生起一丝暖意。

小琴是连州某校的一名高三学生,她的境况为何让马旭艳如此牵挂?这还要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今年7月的一天深夜,连州市的大街小巷已人声渐息,只有路灯安静的亮着。

“砰”!一声巨响刺破了夜里的宁静。

17岁高中生小琴骑着电动自行车在一个路口拐角处与同样骑电动自行车的阿勇撞在了一起。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两人的电动自行车损坏,阿勇受伤。经交警认定,小琴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让正在复习准备高考的小琴慌了神,“我把别人撞了,会不会影响我考试?”

在后续的赔偿费用协商中,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阿勇将小琴及其父亲诉至连州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5万余元。

“高考是人生的关键时刻,如果纠纷闹大,很可能会对小琴的心态产生不良影响,最好的办法还是调解,减少对小琴备考状态的影响。”马旭艳受理案件后得知小琴是一名高三学生,正在紧张备考,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仅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阿勇是一名水电工,收入不固定,也没有银行工资流水,要我赔偿他三个月两万多元的误工费是不可能的,我最多只能赔五千元。”调解室里,面对阿勇提出的赔偿金额,小琴父亲的情绪有些激动。

“你家孩子把我撞伤了,这段时间我不能开工,三个月的休息期是医生告知的,误工损失你必须赔偿给我!”阿勇不甘示弱,摆了摆手,对赔偿金额坚决不愿退让。

“法官,你判吧!怎么判是你的事,给不给钱是我的事!”小琴父亲越发激动,坐在一旁的小琴眉头紧锁、神情忐忑,调解室内氛围越发紧张起来。

一方对误工费无法接受,一方对赔偿金额寸步不让,而在一旁旁观的小琴则手足无措,如何在情理法上取得平衡?马旭艳将双方引导到不同调解室,分别作工作。

“阿勇,这次事故小琴负主要责任,你负次要责任,你自己也需要承担部分费用,你诉请的2.5万元赔偿费过高,是没办法完全得到支持的,而且她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准备参加高考,你能不能退让一步,适当减少一些赔偿费?”经过马旭艳几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阿勇渐渐松了口,表示愿意降低赔偿金额。

随后,马旭艳把小琴父亲和小琴请到一旁调解室,一边耐心劝解,一边用手机打开法律条文,用通俗语言向小琴父亲释法明理:“小琴父亲,阿勇虽然是一名水电工,没有银行工资流水,但是他主张误工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小琴把他撞伤了,误工费还是要赔偿给他的,计算标准和具体金额我们可以再谈,你觉得怎么样?”小琴父亲听着听着,慢慢平息了怒气,接受了马旭艳提出的解决方案。

最终,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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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随着八千元赔偿金扫码转账成功,马旭艳欣慰的看到小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一脸轻松的走出了调解室。

通讯员:何祥振

编辑: 罗雯婕

校对:赵彩红

审核: 黄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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