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增加生物种群数和资源量,10月18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通化市农业农村局在通化市二道江区桃园水库共同设立“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并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暨联合巡游活动,维护生态安全和保护渔业资源。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莹、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燕、通化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解殿强参加揭牌仪式。
桃园水库位于吉林省通化市长白山腹地,是一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作为通化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之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鱼苗5.5万余尾,以细鳞鱼为主,能够发挥逐步改善区域生物种群结构、维护水域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巩固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两山”理念,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全面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传递“谁破坏,谁修复”理念,创新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特色司法举措,推动生态损坏修复与生态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助力生态系统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
增殖放流俗称放鱼,是指采用放流、底播、移植等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活动。它是国内外公认的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是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补充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拯救濒危物种、促进渔民增收、增强全民水域生态文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