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潮州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自9月1日起正式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日期

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潮州市范围内已登记注册、成立1年以上(成立日期在2022年9月1前)的个体工商户。

三、基础入库标准

无存在以下情形:

(一)登记状态为非存续(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状态)的;

(二)未报送申报之日前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

(三)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四)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五)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六)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的;

(七)申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八)有违法行为正在被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

(九)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十)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的: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

四、入库条件

个体工商户达到上述基础入库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名特优新”入库标准:

(一)“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二)“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三)“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四)“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另外,经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认定。

五、申报步骤

(一)登录申报平台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脑端及手机端登录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mtyx.gtgsh.com),选择广东省潮州市,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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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基本信息

个体工商户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经营者相关信息、营业收入、吸纳就业人数、缴纳社保人数等相关信息。

(三)提交佐证材料

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并且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点击“提交”。

(四)结果查询

已通过2023年“名特优新”认定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前往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https://www.gtgsh.com/mtyxSearch)查询认定结果并生成专属二维码,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当好我市个体工商户优秀“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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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王晓丹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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