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明区永乐乡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司法主推、部门协调的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治理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从处理中维护群众和谐,充分探索“无讼乡”创建与乡村治理相结合的新路径,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打造筑城好“枫”景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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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永乐乡

因地制宜 打造特色品牌

永乐乡党委、政府重视矛盾发现和调处工作,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与人民法庭形成联调联动,为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奠定基础。

近年来,永乐乡深入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立足乡村实际,围绕矛盾纠纷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农村熟人社会特点,构建“1+1+N+N”组织体系(1名包村乡党委成员+1名网格长+N名网格员+N名联户组长),织密为民服务微网络,全面负责网格内的“人、事、地、物、情”日常管理,形成“乡村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的工作局面,帮助群众解决各类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人在网格走,事在网格中解决”。

永乐人民法庭在联调联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永乐法庭由常驻“老法官”马亚东等特邀调解员组成,在积累大量调解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听、询、诊、查、析”调解工作五步法,即耐心认真倾听当事人诉请,询问当事人诉请和证据,准确判断总结案件争议的焦点,查阅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正确释法析理等,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助力永乐“无讼”乡创建。

2021年9月永乐人民法庭恢复单独收案以来,至当年12月收案达119件,服判息诉率为62.71%;2022年,永乐人民法庭共收案23件,服判息诉率为96.25%;2023年,永乐人民法庭共收案16件,参与全乡各类纠纷化解229件计入台账,乡村两级就地调处化解92件。

文化引领 探索调解机制

永乐人民法庭打造的“桃源”调解工作室,深度挖掘“和贵”文化丰富内涵和思想精髓,将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平安文化相结合,并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力促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为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永乐乡矛盾纠纷设定三级调解机制,即一级村级调解、二级乡属部门调解、三级法院诉前调解。对于重大矛盾纠纷,按首问负责制原则,向乡综治中心报告,启动多级联调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桃源”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聘请兼职村级调解员5名,充分利用当地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加强对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同时,定期对调解员、网络员、联户长进行调解培训,由特邀调解员进行专业指导,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此外,永乐乡探索实施“三访两解”工作法,组织干部职工真正沉下去、驻进去,全面开展访群众、访党员、访村支“两委”,解决群众实际生活困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整合乡民兵应急连、派出所、村治安联防队等资源,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逻,提高震慑力,有效减少治安、刑事案件发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服务“三农” 赋能乡村振兴

永乐乡是南明区推进乡村振兴的主阵地。该乡坚持把服务“三农”工作放在关键位置,立足本土特色农业产业,聚焦涉农纠纷调处化解,结合“无讼”乡创建,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护航特色产业,赋能乡村振兴。

着力解决永乐桃产业迅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当中的土地流转、果苗种植、鲜果销售、采摘储存、采购运输等环节的矛盾纠纷,致力于为不断增多的种苗培育、销售加工、康养旅居等相关企业和商家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乡村振兴。

一方面,挑选具有涉农案件审判经验的退休老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纠纷,服务群众需要。另一方面,针对永乐乡常见多发的土地、婚姻、征收、项目推进等纠纷,编写了法律宣传手册,及时回应群众法律需求,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下一步,永乐乡将继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系统抓好基层治理工作,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农民群众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讯员 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