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沙规自局接连发布两则征收土地公告,涉及两个镇三条村,合计11.945公顷。

横沥镇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政府储备用地

征收土地范围

横沥镇前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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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

横沥镇前进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9.9678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9.9678公顷(含耕地0.1126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9.9678公顷(含耕地0.1126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有0.2989公顷为被征地单位留用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征收为国有土地而使用,按规定不需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剩余9.6689公顷非被征地单位留用地,按规定须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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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9月26日。

(二)实施安排:请横沥镇前进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横沥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20-84960083)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0-39053297)。涉及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4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4〕64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东涌镇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捷盟基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巨湾基地项目周边道路

征收土地范围

东涌镇细沥村、东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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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东涌镇细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9772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1.6119公顷(含耕地1.1199公顷)、建设用地0.3653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8958公顷(含耕地1.1204公顷)、建设用地0.0814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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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实施安排:

请东涌镇细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东涌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4912194)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20-39910591)。涉及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5)〔2024〕6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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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南沙规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