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优化执法和监管方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促进保障经济发展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宁夏近期提出,全力以赴抓改革、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坚决打好“百日攻坚战”,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宁夏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相关措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继出台有关环评服务、固体废物监管方面的新规之后,又制定了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面的《十条措施》,成为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十条措施》分别是推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深化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加快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优化总量控制指标调配、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整合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能、实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规范执法检查结果处置和加大帮扶指导企业力度。

其中,在整合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方面,《十条措施》明确要求全区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整合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减控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次数,大幅压减各类督导调研,坚决杜绝各类无工作计划、无实际内容的入企督导调研,并杜绝选择性检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通过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数智化转型,推进覆盖全区的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应用,常态化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增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感知预警能力,着力提高非现场执法比例;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以此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能。

同时,《十条措施》提出,要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落实包容免罚清单制度,深化宽严相济执法模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规范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手段,不得为突击完成年度目标搞限产停产,严禁为应付督察等采取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运动式”执法行动。加大帮扶指导企业力度,继续做好“执法+服务”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畅通企业投诉举报、表达诉求的渠道。通过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入企业入园区等活动,引导企业守正创新、合法经营,从源头上预防、从萌芽状态化解环境问题。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努力营造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来源:中国环境客户端

记者:崔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