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共同研究商议,以全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班名义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条件、流程管理和回收有关事项,指导各地相关部门规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补贴条件作出规范

通知对以旧换新的补贴条件作出规范。各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相关企业和门店,应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经查实发现销售单位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各地商务部门应取消补贴资格,责令退还补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作出行政处罚。

严格流程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以旧换新流程管理。向社会公示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门店清单。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标准和方式,利用信息化平台汇集以旧换新数据信息,形成全流程闭环,按规定进行核销和补贴。鼓励采取支付立减等方式直达消费者,加快对参与经营主体的核销拨付进度,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门店的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销售门店张贴通俗易懂的政策补贴示意图。

规范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

在规范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应及时公布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名录,按照城市分布确定至少2家回收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企业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建立协作机制,畅通回收价格咨询和交易渠道,便于消费者以旧换新。严禁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电动自行车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流入二手市场和改装黑作坊,严禁骗补行为,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移出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名录,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回收环节的存储安全

就回收环节的存储安全,通知强调,对于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应“一日一清”,由回收企业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违规储存。以旧换新活动期间,严防参加活动的销售门店、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运输工具、存放及拆解场所发生火灾事故。

日前天津发布《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组织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加大以旧换新惠民支持力度,对交回符合条件的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适当加大补贴力度。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预计到2024年底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40万辆左右。

此前,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国家层面首次出台电动自行车的以旧换新政策。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助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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