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最近发了一个文件,叫《关于进一步明确客舱服务类投诉处理工作要求的通知》,我看了一下这个《通知》,有很多亮点值得全行业跟进学习:

一是在投诉受理方面,对客舱服务类投诉,投诉受理人员在与投诉人确认投诉的具体事项后在投诉系统中建立“快速处置”案件,并记录相关内容。对涉及客舱安全管理行为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向投诉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是在投诉处理方面,要求服管部做好甄别,内容涉及机组人员行为举止、服务态度、服务过程的,投诉处理人员先要做好投诉人安抚工作,同时以“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请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投诉人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不向被投诉单位发调查要求,由服管部投诉处理人员根据公司《服务快速补救操作程序》妥善处理。

对于投诉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经评估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由投诉处理人员将案件由“快速处置”转为“投诉”后,向相关被投诉单位发调查核实要求。同时要求各单位服质部门、客舱部门在做好调查核实的同时注意方式方法,不得要求机组成员以“小作文”形式书面进行反馈。对无法甄别的情况,不能要求机组成员提供证据自证清白。

三是在投诉的判定方面,对客舱服务类“快速处置”案件一律不予判定;对客舱服务类投诉要审慎判定;而且对客舱服务类投诉的判定仅针对公司二级单位,不针对具体被投诉的机组成员。

四是在投诉申诉方面,要求各单位建立畅通、有效的投诉申诉渠道,不断完善被投诉人员申诉机制;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基本原则,按照公司《服务手册》做好二次判定和减免。

据悉,东航该《通知》的发布是为了有效落实《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客舱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民航发〔2024〕30号),也就是所谓《30号文》的相关要求。

《30号文》指出,近年来,民航局不断加强客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纠正行业在客舱运行管理方面‘重服务轻安全’的片面认识,明确客舱乘务员岗位的安全属性,有效提升中国民航客舱安全管理能力。

东航这次服务类投诉改革,应该是在对标《30号文》中的这几点要求:

各运输航空公司应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客舱服务标准,合理引导旅客预期,切实减轻客舱乘务员心理负担。

各运输航空公司应重点关注乘务员客舱安全职责履行情况,不得开展客舱服务现场评审,减少对乘务员的工作干扰。

针对各类客舱服务投诉,各运输航空公司应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妥善甄别和处理,并以 “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完善被投诉人员申诉机制,降低无效或恶意投诉给机组成员正常履职带来的负面影响。

这些举措,极为直接有效。

长久以来,许多航司在处理客舱服务类投诉时缺乏实事求是为了片面追求旅客满意,将大部分责任转嫁给一线员工,以表面解决问题的方式来息事宁人。

收到一些奇葩投诉只会怪罪乘务员的服务技巧欠缺而不考虑本身在管理、保障、资源分配上的缺失,以及对旅客预期管理的不足

许多航司投诉处理部门不论这个投诉到了局方还是航司投诉热线,不论投诉合不合理,只会当“二传手”不加甄别的把投诉转给一线单位,要求调查和回复,还要用绩效考核来挂钩,所有投诉压力都给到一线,被投诉的乘务组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写“小作文”向上说明情况并接受调查和绩效扣分

这种只会让一线“背锅”的做法既忽视了实际情况,也不尊重乘务员的职责所在和工作付出,长此以往,只会加剧一线员工的压力,恶化客舱服务生态,造就个别“病态旅客”,最终让旅客和员工都成为这一体系下的受害者

《30号文》的文件精神让一线空乘人员看到了希望,而更重要的在于文件“最后一米”的落实。

我们知道任何改变都会有阵痛,但真正的改变,是局方和航司管理层痛下决心改革,只有让管理上的“阵痛”取代一线员工的委屈,民航服务才能回归理性与公平

东航服务系统这一步,走的果断坚决,定会更得人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