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们公司有一个注册商标,现在公司高层计划将申请驰名商标,请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我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需要注意的是,驰名商标在我国只能在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由行政机关或法院进行认定,不能通过主动申请后得到认定。
第二、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被动认定,个案审批”。即便商标持有人已在之前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今后再次遇到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在商标侵权人对商标驰名的事实提出异议的,商标持有人仍应当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