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生态环境补偿和修复,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河道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型美丽乡村,10月16日浦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县河长办等单位在浦城县水北街镇下坊村南浦溪河道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流放
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的
重要举措
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生态工程
此次活动旨在恢复水域生态环境,丰富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本次增值放流活动共计投放厚唇鱼、鳙鱼、鲢鱼等50万余尾,为浦城县水域生态系统注入新鲜活力。
在活动过程中
检察干警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向群众讲解增殖流放的意义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通过深入浅出的语言,更好地让群众了解到水生生物资源对生态平衡的关键作用,以及每个人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应承担的责任。
近年来
为推动闽江源头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河道生态环境,浦城县检察院开展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先后多次参与县农业农村局、河长办等部门组织的巡河、护河活动。
今年来
浦城县检察院共制发两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渔业资源保护职责,并针对实务中非法电鱼人员行政处罚依据、标准适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乡镇执法人员等进行分析研讨,合力保护县城渔业生态环境。
下一步
浦城县检察院
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严厉打击
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推动生态修复工作
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浦城
贡献检察力量
编审:傅耕林
责编:政治部
编辑:张晓丽
作者: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