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

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

采取虚假手段开具发票的行为

是我国刑法中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

一直以来

赤峰公安始终坚持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

切实为赤峰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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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松山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在核查线索时,发现赤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涉案金额80余万元。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迅速开展行动,立案侦查。经查证,在某地的燃煤锅炉煤改气项目中,实际施工人谢某某借用赤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与中国石油某局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施工款由中国石油某局拨付给赤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谢某某为了在其借用资质的赤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取出工程款,便以向中间人支付3%的税点的方式,找了2家与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无实际业务发生的商贸公司虚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80余万元。

谢某某为套取工程款,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之规定,涉嫌虚开发票罪。2024年10月13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被松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虚开、介绍虚开、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惩罚

松山公安提醒广大经营者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来源:赤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