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最近怎么样?学习跟得上吗?”

“谢谢法官阿姨!我最近很开心,在学校里学了好多新知识。国庆节还参加了手工活动,‘剪’了一个天安门广场,大家都说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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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与晨晨的一通电话让深圳宝安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王李娜欣慰不已。

晨晨是谁?为何让她如此牵挂?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处境艰难的7岁孩子

“我不知道孩子爸爸是谁。”

“二十多年没联系了,我哪里晓得我父母在哪儿,还在不在世?”

“我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

“孩子是没有去上学,那又怎么了?”

2023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民警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未婚犯罪嫌疑人罗某有一个孩子。而面对警方的询问,罗某一律以不知情回应,她自报的身份信息无法查实,孩子晨晨也同属无身份信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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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司法鉴定,罗某确实是晨晨的生母,骨龄检测结果显示晨晨约7岁多。因监护缺失,警方将晨晨送往宝安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行临时庇护。

就这样,晨晨在救助中心度过了近11个月的时间。然而其生父、外祖父母身份不明,更为不妙的是,罗某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初步判断可能被判处十年左右刑罚,如此一来晨晨的整个未成年阶段都存在监护人缺失的可能。

宝安区民政局为晨晨做好长期安置的工作方案,决定下一步将其转移到辖区社会福利中心。可眼下,晨晨的上学问题成了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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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往年情况,2024年秋季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一般在5月底,如果晨晨要想在今年9月份上一年级,申请学位的时间变得非常紧张。

“我想上学!”在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温暖的陪伴下,晨晨天真无邪地吐露了心声。

群策群力助圆梦

在大家的心疼担忧下,一场如同希望之光的协调会议紧急召开了。

4月22日,宝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区教育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等八个部门共同商讨晨晨的“监护缺失”和“义务教育”问题。

作为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资深法官,王李娜首先从法律层面上分析:“晨晨当前的情况,符合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情形,其监护人应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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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同意担任晨晨的法定监护人,但需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变更。”区民政局负责人接着表态。

“晨晨现在处于临时监护缺失状态,在诉讼能力上处于弱势,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由我们支持起诉,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变更。”区检察院检察官也提出建议。

会议室内讨论气氛紧张而热烈,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一个个问题渐渐找到了解决方案。

护苗接力“开跑”

会议结束后,一场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护苗接力正式“开跑”。

区民政局在征得罗某同意后,迅速准备好晨晨的起诉材料,于4月29日向法院提起了撤销监护权之诉。宝安法院在受理当天,快速完成立案、分案和排期等工作。第二天,区检察院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

5月13日,这起由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区民政局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案件在宝安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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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整场庭审围绕晨晨的监护主体以及权益保护相关问题充分听取意见,并为晨晨的安置、监护等事项明确妥善方案。最终,法院当庭宣判撤销罗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宝安区民政局作为晨晨的监护人。

“尽管监护权变更了,但你是晨晨妈妈的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希望你能反省之前的所作所为,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宣判后,王李娜作为主审法官语重心长地对罗某说道。

被告席上的罗某低下了头,思考了一会儿后,用颤抖的声音说:“谢谢……谢谢你们!”

5月16日,判决正式生效。至此,案件画上圆满句号,晨晨也已经被安顿好,顺利入学。但对于王李娜来说,关注的步伐并未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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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晨的学习很好,在班级里成绩属于比较优秀的。平时和其他孩子的相处也很融洽,有好吃的好玩的都会一起分享。”

9月初,新学期开学不久,王李娜来到晨晨现住处进行了第一次回访,详细了解了孩子的生活、身体及心理等情况。了解到晨晨在学校适应得还不错,一直悬着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法院已经为晨晨创建了成长档案,以后将不定期地开展跟踪回访工作,动态掌握晨晨的最新情况,以便及时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司法服务,帮助他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走出原生家庭的阴霾。”王李娜表示。

来源:深圳中院 宝安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余淑娴

采写:古雅妍 陈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