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2024年8月4日,58岁的武勇(化名)因担心新房的窗户未关漏雨,于晚上9点多来到位于郑州市文化路的名门悦峰苑小区7号楼,却不幸被困在了地下三层的电梯里长达近10个小时,一直到次日清晨才被救出,送到医院急诊时已经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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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7号楼武勇被困电梯(图源:顶端新闻)

诊断证明书显示,武勇面色惨白,浑身抽搐,陷入昏迷,血压82/45mmhg,紧急抢救,书面告知病危。该事件发生后,武勇无法正常入睡,常常精神恍惚高喊救命,对黑暗幽闭的环境产生强烈的恐惧,8月9日被查出双下肢血栓,以及双肺感染,严重的话甚至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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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断书(图源:顶端新闻)

10月14日,该小区开发商河南名门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已经承诺给武勇及其家属进行赔款,后续有其他需求正在协调当中,也安排专门的机构检修小区其他电梯情况。(据10月15日顶端新闻)

武勇的遭遇可以说是飞来横祸,让人十分同情,也心有戚戚。他被困电梯后所在的位置,是在一个仍在装修的新小区地下室,手机没有信号,电梯内也没有报警装置。他几乎穷尽了所有的办法求救,但是都没有得到及时的回应,难以想象,他当时经历了怎样的焦虑和绝望。现在大多数的小区都有电梯,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个电梯出现故障的经历,设身处地想想,确实会感到很恐慌:如果是我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猝不及防的事故和漏洞百出的安全管理,不仅仅是对受害者个人身心的摧残,更是对公共安全意识的强烈冲击。

记者随后的探访,更是揭开了该小区电梯安全管理的诸多漏洞。出故障的电梯内部被木板包裹贴满了小广告,并且没有任何手机信号。涉事小区的电梯在7月、8月、9月都曾多次出现故障,但电梯内始终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这也意味着,一旦有人被困,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些问题都充分说明,该小区的电梯安全保障体系形同虚设,对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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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7号楼地下室(图源:顶端新闻)

电梯安全规范并非无章法可循,《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何总有诸多环节被忽视或敷衍了事?这背后,既有使用和管理单位的麻痹大意,也有监管部门的失职失责。

近年来,大大小小的电梯困人、掉层等事故时有发生,不少还导致了人员伤亡。例如,2023年10月18日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佛城商都一期发生一起较大电梯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2024年8月15日上午,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某小区电梯发生故障,被困女子欲扒门脱困,从电梯井跌落至负一层地库,当场死亡。这都是令人心惊的血泪教训,理应成为深刻反思、提高警惕的契机。然而,现实中依然有小区让电梯如此“裸奔”,这无异于对生命安全的漠视与践踏。

事后赔偿与整改,虽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损失,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容不得半点疏忽与侥幸。每一起事故都是对公共安全的警醒。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认识到,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更是对生命尊严的尊重。因此,应有更加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法律所规定的安全制度能够落实执行,该做的安全管护不能马虎,该守的安全防线不可松懈,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让电梯安全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管,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