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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于《法治日报》2024年10月16日4版

窗明几净的法庭里,一起孙某诉某第三方信息查询平台的案件正在开庭,孙某要求被告删除自己名下两家已经注销公司的全部企业信息。与大多数法庭不同,这里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原告和被告都出现在法官对面的3块屏幕上。法官操作审判席上的电脑,可以实现庭审语音智能转写、文书制作左看右写、电子质证随讲随翻等。

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苏州互联网法庭看到的一幕。在这里,通过远程视频“隔空审案”已经成为常态。

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狮山金融创新中心9层、10层的苏州互联网法庭,成立于2023年5月,是江苏首家、全国第三家互联网法庭,为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内设审判机构,集中管辖苏州辖区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因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7类互联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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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庭,科技感十足——法庭数字法官助理跃然屏上:“你好,我是数字法官助理‘小茵’,具有导诉、普法、咨询等功能,只需要用手点击,便可以体验司法服务。”

虎丘区法院院长吴万江说,苏州互联网法庭秉持“云案云审,融诉善治”庭训,不断强化互联网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互联网裁判规则,优质高效办好案件,提升民营企业司法获得感;坚持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的司法理念,以司法裁判规范和保障新业态新技术健康发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审判定标尺明边界

明确经营行为规范

近日,一起消费者诉外卖平台和咖啡店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案件开庭。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蒋超向记者介绍了这起案件——

原来,今年2月的一天,当地居民苏明(化名)登录某外卖平台,在××咖啡某店铺下单购买商品,其在填写订单时,预留了个人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

不久,在家等待的苏明听到外卖员在门外喊他的名字,提示他接收外卖。他问外卖员如何获知其姓名时,被告知外包装小票上有记载。他拿起外卖包装袋,看到商家提供的小票上印着他的姓名及家庭住址。他后续到该店铺查看,发现商家将待配送外卖放在大厅桌子上。

苏明认为,某外卖平台和××咖啡未经其同意,在外卖小票中展示其个人真实姓名及家庭住址,并将待配送商品置于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其个人隐私权遭到严重侵犯,要求某外卖平台、××咖啡公司及其店铺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某外卖平台根据用户填写的订单内容生成订单信息,并将订单信息完整准确传输给商家。商家按约履行网购配送义务,将客户填写的订单信息制作成外卖小票张贴于商品包装袋上。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各被告为实现交付商品的合同目的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并未违反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本案情形虽不构成个人信息侵权,但商家制作的外卖小票上印有购买方个人信息,且未就该类信息进行加密等技术处理,确实存在可能导致自然人相关信息泄露等安全风险,该外卖小票的形式和内容不够规范,应予完善。

蒋超介绍,在诉讼过程中,××咖啡已就外卖小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完善:××咖啡当庭播放近日通过某外卖平台下单购买商品全过程的录像视频,显示订单中填写收货人姓名、手机号、收货地址,提交订单生成的外卖小票中仅展示收货人手机号码后4位,不再展示收货地址。

庭审期间,双方愿意协商解决本案纠纷并在合议庭主持下达成调解。随后,法庭确认了调解协议。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煜清评价说,此案的审理,明确了商家在平台经济领域中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负有义务,既有助于更加充分全面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民营企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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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互联网法庭审理的第一案中,法庭既依法保护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也兼顾了民营企业网络虚拟财产的现实保护需求,还通过案件的审理探索了平台禁止变更实名认证的例外情形,为类案审理提供了裁判思路和参考。

段某在某文化传媒公司工作期间,曾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公司的平台直播账号进行了实名认证。段某离职后,要求公司解除账户绑定的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段某随即起诉要求某文化公司删除其实名认证信息。

担任本案审判长的吴万江说,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与第三方平台沟通确认,该平台可以根据法院生效文书对账号进行实名认证的变更或删除。法院经审理认为,段某离职后请求公司删除该账号有关的个人信息,系自主行使个人信息权,文化公司应予以配合,公司未予以删除并继续使用属于对段某个人信息的侵犯。但同时,案涉账号为公司带来上千万元交易额,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应予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通过司法判定删除案涉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而非直接注销显然更为合理。

最终,法院判决某文化传媒公司配合段某删除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

冯煜清说,上述判决不仅平衡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权利与企业网络虚拟财产权益,也探索了平台禁止变更实名认证的例外情形,发挥了审判机关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的作用。

在吴万江看来,苏州互联网法庭的使命之一,正是不断强化规则探索,即依托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的优势,不断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涉互联网经营行为明确行为规范和责任体系。

提升司法助企精度

护航民营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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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苏州市直播行业发达,有直播企业近万家,MCN机构(帮助内容创作者管理和发展的组织机构)600家,且都是民营企业。网络直播活动涉及平台方、MCN机构、主播个人、品牌方、消费者等多方利益,纠纷多发。

苏州互联网法庭自成立至今年7月收案1970件,其中涉直播案件165件。苏州互联网法庭庭长吴娅分析,从案件类型上看,呈现多种法律领域交叉的情况,包括网络带货产生的消费者维权纠纷、商业合作纠纷、直播侵犯人格权纠纷以及主播与经纪公司劳动争议等。

据统计,直播企业涉诉反映的问题包括:达人免费申请样品推广后不退还样品、以盲盒经营方式销售非盲盒类商品等新类型纠纷呈增长态势;炮制虚假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和交易量等数据,制造抢单爆款假象误导欺骗消费者等。

法庭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即商家通过直播以盲盒经营方式销售非盲盒类商品引发的新类型纠纷。

去年5月的一个凌晨,苏州市居民刘海(化名)进入×卡公司在某直播平台开设的直播间观看直播,随后在该直播间链接的店铺下单一款售价800元的球星卡盲盒商品,商品详情页尾部用红色加粗字体注明:温馨提示……商品属于盲盒类,下单后直播间默认代拆包装。拆包装后(影响二次销售)不支持退款退货换货。

半个小时左右,刘海多次下单总计花费1.2万元购买球星卡盲盒商品。

随后,×卡公司直播间主播开始介绍球鞋、篮球组合商品,并表示“都带签名,这个能拍到库里亲签篮球,球鞋能拍到詹姆斯的亲签球鞋……”刘海接着下单“篮球 球鞋 签名(同意代拆)”商品,售价6000元,商品详情页有两张图片,一张为球鞋包装盒封面,一张为篮球包装盒封面,未显示中奖概率、抽取范围等内容。刘海又陆续下单商品9次,花费6万元购买商品。

×卡公司将上述已拆封的商品全部邮寄至刘海指定地址,刘海收货后申请退货退款,双方产生争议。×卡公司将其诉至苏州互联网法庭。

承办法官王静审理认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卡公司向刘海销售了两种商品,一种为球星卡盲盒,并在商品详情页告知了可能会抽取到的球星卡,也在直播间明确告知了中奖概率,价格亦未超出合理范围,符合盲盒经营的特征;另一种商品为签名版篮球、球鞋,×卡公司未在商品详情页及直播中明确该商品具体有哪些球星签名、抽取概率、投放数量及范围等,且销售价格明显过高,不符合盲盒经营的特征,应认定为一般商品经营。刘海对第一种商品无权要求退货退款,应支付该部分货款1.2万元及利息;对第二种商品有权申请退货退款。

在数字经济时代,网络直播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苏州互联网法庭在实地走访企业、与涉直播企业座谈过程中,通过企业反馈的问题发现网络直播带货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主播与公司用工模式规范等领域还存在空白和监管缝隙。

2024年3月,法庭与苏州市委网信办、苏州市MCN产业联盟、苏州市直播电商发展联盟共同出台《苏州互联网直播行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苏州市MCN产业联盟秘书长薄一峰认为,《指引》的发布,为直播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帮助企业识别和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增强了企业的合规经营意识;提高了直播行业整体的透明度和信任度,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加健康和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董炳和看来,《指引》以互联网直播活动为核心,围绕直播平台、品牌方、MCN机构和主播以及消费者等主体,分别列举风险清单并针对性地给出防范建议,涵盖资质审查、知识产权侵权、商品质量和电子商务等诸多方面,通过推广和普及,互联网直播行业的参与者行为将逐步规范,为发展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护航。

全流程在线办案件

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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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互联网法庭,处处都能体现数字科技与司法的融合。

采访期间,吴娅特意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原创设计的庭徽——设计灵感来源于苏州园林的花窗,中间线条构成的“互”字,代表着互联网和互联网法庭,庭徽的顶部整体对称结构形似天平,象征着法律的公平公正。

“庭徽设计揭示了科技与法庭的紧密关系,也传递出科技与司法相融合的创新理念和打造依法治网苏州样本的目标追求。”吴娅说。

在这里,民营企业如果涉诉,当事人不必到法院,在线就能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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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互联网法庭推出“1+4+10+N”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以1个苏州互联网法庭为中心,打通苏周到、苏商通、苏高新法律服务App、官微4个在线诉讼端口,提供面向苏州10个县市区、惠及N名当事人的诉讼服务。

吴万江介绍说,法庭打造全流程在线“云智”互联网诉讼机制,在全流程无纸化集约化办案的基础上,集成“线上诉前调解—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异步质证—在线庭审—数字化执行—集约化管理—电子审务督察—电子卷宗一键归档”于一体的“云智”互联网诉讼机制,实现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等各个环节全流程在线,当事人“零在途时间”参与完成诉讼,减少企业维权和应诉成本。

目前,法庭涉互联网案件100%全流程在线办理,庭审时间平均缩短半小时以上,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

此外,法庭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建立简案示范审理机制,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由专审团队打样后进行归类审理,推动更多涉企纠纷进入化解快车道。

苏州互联网法庭还多举措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在苏州市大数据交易所设立数据安全合规工作站,创新构建“四个一”工作机制,即建立一支合规队伍、出台一套保障机制、开展一系列安全合规活动、赋能一流产业生态建设,培育形成安全合规的数据产业生态,为打造全国数字化改革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支撑。联动苏州大数据交易所、苏州数据资源法庭就数据收集、适用、储存、交易等全生命周期场景,出台《苏州企业数据合规管理指引》及《企业数据全生命周期负面行为清单》,强化企业数据合规意识和数据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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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破产法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苏州劳动法庭共同构建“五庭协同”机制,共同研讨破产案件中网络虚拟财产处置及价值评估、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法律认定、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问题,发挥整合效应护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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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赛迪研究院、山石网科、食行生鲜等20余家苏州本地知名互联网企业建立常态化对话机制,就企业数据资产权属、新业态用工等热点话题开展研讨,发放互联网企业司法需求调查问卷,精准把握企业现实需求,帮助完善内控制度,源头防范纠纷产生。

吴万江表示,接下来,作为服务保障苏州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助力数字苏州建设的重要载体,苏州互联网法庭将聚焦专业化法庭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互联网企业法律服务示范窗口,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重点企业常态化对话机制,帮助企业完善内控制度,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供给模式;与苏州市互联网协会等合作建立多元解纷机制,通过行业调解、平台调解等强化纠纷化解实效等,形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