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进程中,房屋征收与拆迁是常见的现象。然而,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往往面临诸多疑问和权益保障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关于征收评估后是否应给予分户评估报告的问题,下面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完成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后,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而房屋征收部门则有责任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这一规定明确了被征收人享有获取分户评估报告的权利。
具体而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七条明确指出:“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为何分户评估报告如此重要?
分户评估报告是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能够获得的补偿金额。通过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自己房屋的具体评估价值、评估过程及评估依据,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分户评估报告还赋予了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并进行复核的权利。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甚至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这一机制确保了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面对征收评估后不给分户评估报告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首先,被征收人应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与征收部门沟通:尝试与征收部门进行沟通,要求其依法提供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信息公开: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获取分户评估报告。
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征收部门仍不履行义务,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征收评估后不给分户评估报告是违法的行为。被征收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