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张智勇律师团队亲办。张智勇律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案件简介:3亿元的非吸案,当事人先后担任公司业务部职员、副经理、主管等职务,通过争取了自首、从犯情节,最终宣告缓刑,免受牢狱之灾。
一、本案案情:
涉案公司的经营模式为:涉案公司寻找借款人,审核借款人及借款项目的真实性后,继而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的。
涉案公司通过员工口口相传及商业广告宣传的方式,承诺年化收益率12%~16%不等的高额回报吸引投资人在平台注册登记并开设账户。投资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充值,充值完成后对平台发布的借款标的进行投资。
涉案公司抽取借款人借款金额的5%-6%和投资人收益金额的6%-10%作为佣金。当标的满标后,第三方支付平台便将投资款从平台的托管账户划转至借款人账户,由借款人自行提现。
二、当事人的情况:
(1)加入涉案公司后,先后担任业务部职员、副经理、主管等职务,负责发展借款人、收集借款人资料、管理部门行政事务,此外还参与发展投资人并获取业务提成;(2)全案累计涉及借款3个多亿,其中未返还本金为1.5亿元。
三、本案结果
张智勇律师团队通过详细的阅卷、询问委托人并向当事人核实相关证据和事实。团队律师收集了部分投资人出具的谅解书、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等相关证据。
由于这个案件既涉及刑事法律知识,也涉及到专业的金融知识,还涉及到电子证据的研究分析、质证辩论。按照惯例,我们智豪律所有“每个刑事案件须经全体律师研究讨论”的办案承诺,这个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大家一起集体研究、集体会诊,取长补短,让不同的律师站在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论证,所以我称之为刑辩律师的“满汉全席”。
在会上,各位律师争锋相对、火药味十足,不为别的,就是因为我们接手的刑事案件,关乎到人的自由与否,关乎一家人的希望。
通过大家的集体意见,我们向承办检察院交换意见,提出当事人有自首、从犯情节、在起诉前已全部退出违法所得,当事人没有任何前科劣迹,取得投资人谅解,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对其签署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建议适用缓刑。
在交换意见过程中检察官也表示出对该案的重视会认真审查辩护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辩护意见,在此期间张智勇律师团队提交了多份类似案例作为本案的参考,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也依法判决当事人缓刑的结果。
本案来源于: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团队
张智勇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张智勇律师担任多所大学法学兼职导师,领衔百人团队,开创集体讨论制度,曾辩护多件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执业理念:为自由辩护,为生命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