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才6岁,为什么就受这样的罪呢?6岁女童的妈妈哭诉道,而11岁男生因为年龄受保护而不需承担刑责,那么6岁女童遭遇这样的伤害又该找谁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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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孩子身上的伤,真的能够深刻的感觉到女童家长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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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壶开水直接倒在了女孩的身上:

咱们就说,这样的行为说是恶作剧,咱们也能反过来对其进行这样的恶作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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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的女孩只是来到饮水机接水喝,被对面6年级的男同学叫过去,说是要帮她拧瓶盖,拿过水壶的男生,直接就把开水,从女孩的头部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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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女孩多处烫伤,而且身上的疤痕,还会跟随她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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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面对孩子受伤,学校的处理更让人气愤:

首先,看到孩子被烫伤,没有及时送医救治,而是给家长打电话,让家长接孩子去医院,所以导致因为救治不及时,孩子出现了大面积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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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这个6年级的男孩如此行为,学校和教育局称这个男生绝对不是蓄意,而是一起突发的恶作剧,不是什么校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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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说法,女孩的父亲表示非常不理解,自己的孩子好好的上学,凭什么这么小的孩子要受这样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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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孩子很坚强,在外人面前一般不哭的,她只有看到自己的母亲和外婆才会大哭,可男生的行为,在警察询问后,他自己也承认是故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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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就是因为才刚11岁,就不需要担责了嘛

试问哪个家长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家孩子的身上,况且这些疤痕要跟随女孩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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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校方和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

一直在跟进这件事,也在配合调查,而且也安排涉事学生的家长向女孩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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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后,相关律师也对这件事进行了分析:

就此事,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里面的条例,11岁儿童触及伤害,是还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这个年龄段,不过有一点,如果未成年人触犯了法律的红线,给其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那么他的监护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女孩子的家属可以依法要求,男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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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律师的解读和事件,网友纷纷表示惋惜:

感觉犯罪成本太低了,才造成这些人的猖狂。

是呀,小女孩受到的伤害,又岂是金钱可以挽回的。

也有的网友说,这样有条不紊的操作手法,这个男生就是故意的,他怎么能说就是恶作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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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突然觉得学校方面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毕竟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怎么能够这样袒护呢?

当然也有网友说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应该是受害者,而不是那些可以伤害他人的孩子。

这说的没错,应该更加健全的说明这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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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首先希望女孩可以尽快走出这件事带给她的伤害,其次,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女孩子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