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是福建省第三十四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长汀县检察院坚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不断加强综合履职,以法治之力倾心护“它”。
针对长汀县四都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频发,长汀县检察院联合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走进四都中心学校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讲座。
检察官以严谨的专业用语和生动的阐述方式,向同学们讲述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解读以及鲜活案例的剖析,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严重法律后果。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纷纷承诺以正确的方式守护这些大自然的精灵。
这场讲座,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爱的播种,为“它”的保护点亮了希望之光。
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长汀县庵杰乡涵前村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公开开庭审理,当地部分村民参与了旁听。
庭审现场,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当庭进行法治宣讲和深刻的法庭教育,强调了非法狩猎的社会危害性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警示群众以案为鉴,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避免因自身不法行为而承担刑事和民事双重责任的严重后果。
庭审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经法院审理,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并当庭宣判。这场庭审,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审判,更如同一记重锤,在群众心中敲响了法律的警钟,充分展示了法律是守护“它”的坚强后盾,指引群众自觉遵守保护“它”的规定。
长汀县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针对长汀县近年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多发、频发的问题,深入梳理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协作与深入沟通,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内容涵盖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各个环节,包括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售卖猎捕工具、开展野生动物致害预防、健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救助机制、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
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将个案监督延伸到类案监督,促进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协作与管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力争从源头上减少野生动物类犯罪案件的发生,为“它”筑造安全、和谐的梦想家园。
(未经许可,请勿转发)
供稿:第四检察部 丘宝珍
责编:曾晓莉
审核:曾剑平、谢丁祥
监制:周维
声明:转载须注明来自“长汀检察”公众号,且转载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歪曲、篡改原意。部分素材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