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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杨运红

骑摩托车遇到交警查车该怎么办?大多数司机朋友的第一反应是,主动停下配合检查。可湖北大冶就有这样一名司机,抱着侥幸心理,妄图冲卡来逃避查处,最终因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10月14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经该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刑罚。

今年5月14日下午,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在某路段依法设卡,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当日15时58分,王某某在无证、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朋友牛某行驶至该路段,看到路旁的交警准备对其进行摩托车检查,不但不配合交警,反而让牛某下车后,驾车横跨三个车道调头逃离。向前行驶的过程中,看到前方有交警进行拦截,王某某不仅没停车还加大油门冲卡逃跑,将协警肖某某冲撞倒地,造成肖某某肩胛骨骨折,头皮挫伤,伤情属轻伤二级,同时王某某驾车也摔倒在地。

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8月26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暴力手段妨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一名协警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王某某亲属在案件审理期间,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9月25日,当地法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配合检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莫以身试法,对抗法律权威,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