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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黄金梯田“迎新生”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检察院的异地生态修复项目磜头村高标准农田迎来了水稻大丰收,稻田里一片金黄,沉甸甸的稻穗挂满禾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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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靖世遗土楼片区内的梅林古镇中,梯田水稻种植虽然是田园生态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但其经济效益较低容易造成梯田撂荒现象。为此,南靖县检察院以林某某非法采矿案为契机,积极探索异地生态修复新模式,将生态修复补偿金首次运用于生态文化载体修复,让梅林古镇梯田景观重新焕发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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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南靖县龙山镇承包的一处花岗岩矿进行开采售卖,并于2019年被公安机关查获。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发现林某某的犯罪事实已过追诉时效,在漳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南靖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以案释法,林某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并积极缴纳生态补偿金。最终,该案经公开听证依法对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案件办理阶段,南靖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于2024年8月1日与梅林镇党委政府签约磜头村生态修复方案,为村民种植梯田水稻提供相应补贴,并开展梯田保护生态宣传活动,从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两方面着手,提高村民对梯田的认识,形成古镇梯田久植常绿的良好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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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田修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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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田修复后

在梅林古镇磜头村梯田修复过程中,漳州市检察院与南靖县检察院两级联动,与梅林镇党委政府携手对古镇梯田修复方案进行逐步完善,对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的梯田排灌工程、田间道路等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并监督、引导磜头村村民委员会制定水稻、油菜花轮作休耕方案以改良土壤肥力。截至2024年9月30日,磜头村已有三百余亩梯田喜获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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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亩梯田修复前后对比

梯田层叠,秋收“丰”景。梅林古镇梯田修复项目作为漳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同探索异地生态修复的新方向,焕发出蓬勃的生命力。

南靖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强化“府检合力”,打造生态公益保护南靖品牌。(文/李荣 郑美敏 甘露)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南靖县检察院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