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年,黑龙江原鸡西市副市长李传良案有了新进展。
这位副市长的罪行可谓“罄竹难书”,涉案资产超31亿,令人瞠目结舌!
一个地方政府副市长,竟能够涉案金额如此之多,在当今贪腐官员中实属罕见!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副市长在被查前就“成功潜逃”了。
即便法院对其进行审判,人家也是“安然无恙”,在境外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
那么,这个“巨贪”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呢?
回头看这位“巨贪”的经历和“手笔”,也是不同一般。
李传良是鸡西本地人,中专毕业后进入当地财政局工作。
从一名普通科员一直干到局长,李传良在当地混得是“风生水起”。
其实,从财政局开始李传良就已大肆贪腐。
不过,李传良堪称“影帝”,甚至比“影帝”还要略胜一筹。
至少在某些事上做到了“气定神闲”,让外界根本看不出丝毫破绽。
很有意思的是这位“影帝”对外形象非常好,被当地公认为“防止贪污腐败的一道铜墙”。
口碑好,本是贪官却表现得对贪腐“嫉恶如仇”。
当地时任市委书记许兆君曾违规报销家人差旅费,李传良竟不畏上司权威,实名举报许兆君。
在他人看来是“胆大包天”。
一个财政局长和市委书记作对,自然没什么好下场。
据说,当时许兆君一度想“双规”李传良。
但做戏就是做戏,见好就收,两人很快达成和解,一笑泯恩仇了。
本来是一路货色,李传良的所作所为不过是演戏而已。
戏演的好,演的妙,演的真是呱呱叫。
外界对李传良“刮目相看”,却想不到李传良本人是“巨贪”。
李传良此后“飞黄腾达”,很快被自己“举报”的市委书记给推荐当上了副市长。
这下子李传良更是肆意妄为了。
和顶头上司“沆瀣一气”,两人彼此之间形成某种“默契”,互不干涉对方贪腐。
是你也贪来我也贪,真正是“蛇鼠一窝”。
而李传良就此在外界奠定了自己“良好形象”。
即便到了后来在鹤岗上任,也没有将什么市长、市委书记放在眼里。
哪怕辞职后,李传良依然高调,和当地官僚“狼狈为奸”,大肆贪腐和侵吞国家财产。
实际上,李传良在辞职后,已经开始有目的转移财产了。
这位“巨贪”在当地有着“牢不可破”的关系网。
从上至下,就算别人被查了,也影响不到其本人。
根深蒂固,关系网是“牢不可破”。
在鸡西任上,李传良曾主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存在“棚改乱象”。
此“棚改乱象”经曝光后,一些公务人员被查。
不过这些人都是“小鱼小虾”,和李传良比起来不值一提。
可即便如此,李传良还是“安然无恙”。
看看李传良在任期间的贪腐,令人触目惊心。
什么违规违法的行为都有,有恃无恐,毫无忌惮。
比如公务人员不能经商,但李传良就有名下实际控制公司,并且还擅自使用国家资金进行注册。
空手套白狼,得来全不费工夫。
利用自己的公司去承接自己主抓的工程,如此胆大妄为的行为恐怕不是一般人能做到。
李传良不仅做了,还做得“顺风顺水”,外界并不知情。
也难怪,李传良名下的房产多达一千多套,堪称“房祖宗”了。
除此之外,李传良的胆大行为实在是无人能比。
直接将黑手伸向国有财产,做到了想拿就拿,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否则,涉案资产也不会超31亿。
令人称奇的是,李传良在当副市长时当得好好时,还来了个“辞去公职”。
看上去,倒有些和“官场”不“同流合污”的感觉。
事实上是脱去“官袍”,从此方便自己“外逃”。
辞去公职后,李传良就开始转移资产,随后在被查之前顺利逃至境外。
当有关部门发现不对头后,李传良早已“溜之乎也”。
再看看李传良所留下的“业绩”,竟然是高达31亿的一个“大窟窿”。
黑龙江诸如鸡西和鹤岗等本身就不是什么发达城市,一个副市长顺利掏去了高达31亿资产,可见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有多糟糕。
31亿,占据了当年鸡西一年GDP的三分之二。
太可怕了。
凭借一人之力,却贪腐了如此多金额,让老百姓还怎么活?
当地官场之混乱,官员之贪腐,政府之不作为,由此可见一斑。
可惜,当“巨贪”肆意贪腐时,我们的监管好像打起了瞌睡,毫不觉察。
直到贪官“外逃”了,似乎方从睡梦中惊醒。
只是为时晚矣!
希望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也希望我们政府部门能防患于未然。
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避免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被极少数人肆意贪腐和侵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