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位于滇川藏三省(区)接合部,边界线长达743公里,有21个村地处滇川、滇藏边界。近年来,迪庆法院系统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恪守“依法治界、互利共赢”原则,建立全链条解纷新模式,着力在优化边界治理、化解边界纠纷、维护边界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上下功夫,通过诉前、诉中、诉后“三层过滤”,形成“法院+N”多元解纷机制,“平安边界”建设成果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

抓前端 联动解纷“治未病”

迪庆和四川甘孜州山水相连,每年5月初至6月末,双边群众集中前往海拔4600米以上山区采挖虫草。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虫草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派出骨干力量调解矛盾纠纷。

该院积极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迪庆州委汇报,自下而上撬动资源向下倾斜,从两省、两州层面高位推动交界地区资源利用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促成签订三县交界资源利用纠纷调处化解协议书,交界地区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该院充分运用迪庆州委“333”三级三次调解和“321”分级分类调解工作机制,对潜在纠纷“一层过滤”,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形成“村居—乡镇—法院(法庭)”三级矛盾预防调处体系。

针对虫草山结构复杂、农牧民流动性强、路途远等问题,为不耽误群众生产生活,迪庆州两级法院以“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立案上山、送达上山、审判上山”等便民举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中端 多措并举“医已病”

该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万人成讼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纳入平安迪庆建设评价指标及法治建设督查内容,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政法委统筹、法院指导、部门参与、社会协同”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做优诉源、执源、访源“三源”治理。

该院对已发纠纷进行“二层过滤”,力争诉讼案件化解在基层,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格局。

法院出台《关于为迪庆州“两个定位”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持续深化与其他边界法院的司法协作,落实《藏川甘青滇毗邻涉藏地区司法协作协议》《关于开展边界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协议》,共同做实源头治理,联动化解边界矛盾纠纷,司法助力调处交界纠纷,打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从“事”到“制”“治”转变新通道。

重末端 全程跟踪“防再病”

该院延伸纠纷化解触角,对已结纠纷开展“三层过滤”,及时跟踪回访,督促协议履行,写好纠纷化解“后半篇文章”。该院强化府院联动,通过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专项会商等机制,深挖案件成因,畅通交流渠道,实现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闭环。

该院深入践行“四下基层”院领导信访开门大接访活动,扎实做好“有信必复、有访必接”工作,“线下+线上”全时段解决诉后信访问题,确保案件“马上办、精细办、联合办”,信访办结率100%,致力“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

该院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建立风险台账,定期调度、分析研判,严格落实院庭长阅核、判后答疑、电话回访等制度,建立“判后答疑+诉后回访+督促履行”机制,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进一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心结。

本报记者 何莉洁 通讯员 陈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