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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经查,位于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高水公路旁高州市金山实验学校,该校的宿舍楼进行改建,加建第四层(轻钢结构),建设面积为488㎡,在北侧加建4层消防梯(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面积为240㎡,该校宿舍楼的总建筑面积2270㎡,现超规划建设面积为728㎡,涉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2.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六点一的罚款,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玖拾贰元陆角叁分。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高州市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