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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多年的反腐大戏,涉及的官员层级上至副国级,下至办事员,涉及的情节五花八门,像厕所里面倒茅台,用坏多少台点钞机,熔化黄金到跑步机里等等,看得人已经有点审美疲劳了。

但是今天这个不禁令人虎躯一震,实在是太猛了!数额之大,令人咋舌。

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查封房产1021处。

公告说,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期间及辞去公职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超过29亿元,此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92.1128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1亿元;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325.185136万元。

光这些这些加起来就超过了31亿。然而还不止!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就达人民币14亿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这些全部算下来,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并且填满了人民法院报的一个整版,其数额之大,涉及之广,在历史上也是非常罕见。

大家都知道,这几年东北经济比较紧张,经济起不来,房子也不怎么值钱,像鹤岗这样的地方,几万十几万就可以买一套房子,自己住着还挺惬意。像鸡西这样的地级市,去年的GDP是655亿元,各级政府财政收入是49.7亿,其中税收收入27.2亿。而在2020年,全市财政收入只有是33亿。好家伙!李传良一个人就赢了鸡西市的税收和财政收入。

他是怎么做到的呢?他钱也收,但只收了别人人民币4800余万元,相比较其庞大的资产来说,几乎是微不足道。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公告,简直是总结出了一个新型贪腐官员的商业模式。这些庞大资产,在获得贪腐的原始资金注入之下,逐渐庞大。从公告来看,总共有三招:

第一招是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侵吞、骗取公共财物,这部分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时间跨度则是任职期间及辞去公职后。据报道,李传良从2018年11月就辞去公职下海经商了,当时他从鸡西调到了鹤岗,担任副市长一职,是年55岁。所谓的侵吞和骗取,应该是通过商业活动来完成的。

第二招是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1亿元进行营利活动,用这笔钱成立了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这个搞法令人震惊,在严密的审计制度下,李传良是如何空手套白狼,用国有资金给自己注册公司?这完全是个谜,其间的腾挪转折,恐怕叹为观止。成立公司之后,当然就要搞业务、包工程,这部分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300余万元。

第三是资本运作,进行大量的投资。这些违法所得被李传良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案发后,相关部门扣押、冻结了李传良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4亿余元,查封了1021处房产、27宗土地、滩涂、8宗林地,扣押了38辆汽车、10台(套)机械设备,并冻结了18家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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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起来,从贪腐来的钱,启动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这个商业帝国的主要营业活动,又大多是土地、滩涂、林地这样的政府项目,这些投资也大部分是政府项目,主要就是土地整理,平整之后卖给政府买单,政府再卖给开发商或者企业。这些股权投资,也大部分投了从事这方面业务的公司。到最后,又被没收,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可惜,让他给跑了。不过,也跑不掉,上了红通,就是天涯海角也要给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