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网友咨询:

儿媳有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胡渊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配偶并非自己父母法定的赡养义务人,但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胡渊律师补充:

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阻碍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属于违法。任何人都不能无故阻碍他人履行法定义务,更何况要相互扶持生活的夫妻,彼此应该相互协助、督促赡养老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另一方父母进行赡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胡渊律师

湖北定盘星律师事务所律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