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孙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国有企业人员聘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权谋私,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