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岚皋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主任余辉(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岚皋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余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第一检察部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