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辽宁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发布调查结果,“东北雨姐”及红薯粉条生产厂家均受到相应的处罚:雨姐传媒因涉嫌作虚假商业宣传,被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5万元。生产厂家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已被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7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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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和消费者将关注的重点放到了东北雨姐和红薯粉条生产厂家如何赔偿上。不少消费者表示,东北雨姐曾经在直播售卖红薯粉条的过程中,提到“假一赔万”。当地市场监督部门的检验结果显示:经检验,其直播推广的红薯粉条送检样品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检出木薯源性成分。那么,东北雨姐是否应该兑现其“假一赔万”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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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报道,记者采访了调查组,调查组在调取了“东北雨姐”直播卖货的完整视频后,工作人员发现,“东北雨姐”说“假一赔万”时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红薯粉如果有注明胶的情况,才假一赔万。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从现有证据来看,“东北雨姐”在直播中提出的“假一赔万”承诺是附有条件的,即红薯粉需有注明胶的情况才适用此承诺。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附条件的承诺是有效的,如果条件未成就(即红薯粉未注明胶但实际存在质量问题),则消费者不能直接依据该承诺要求“假一赔万”。因此,从这一层面讲,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的观点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主要合法权益: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如含有非法添加剂等,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赔偿。

2.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包括商品的性能、用途、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如果商家在宣传中故意隐瞒或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主张知情权受损。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包括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

6.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综上所述,虽然“假一赔万”的承诺因条件未成就而难以直接适用,但消费者仍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退货、换货、赔偿等。在具体操作中,消费者应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商品照片、视频资料等,以便在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