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践行“两山”理念,以司法之力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如何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10月11日至12日,30名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崇明区人大代表前往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崇明区人民法院),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情况视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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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卫民,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菁,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思聪,崇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闻波,以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邵峰、崇明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施利华等参加此次活动。这是今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调研基层法院的第四站。
人民法庭看“枫”景
11日上午,代表委员们一行来到崇明区人民法院庙镇人民法庭进行调研,现场视察“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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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镇人民法庭位于崇明本岛的西部,辖区包括庙镇、三星镇、绿华镇、新海镇和新村乡5个乡镇。“我们的四层审判办公大楼建于2006年3月,大家现在看到的是去年升级改造后的法庭。”在庙镇人民法庭负责人庞芸的介绍下,代表委员们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共享调解室、家事法庭和家事恳谈室,实地考察了“瀛在无讼”24小时数字法院服务e站,体验数字化带来的司法便利。
“这里是‘宜章调解工作室’,是以我院退休法官,也是我院特邀调解员范宜章的名字命名的。”在参观中,“宜章调解工作室”吸引了代表委员们的注意。
“庙镇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涉及婚姻家庭、分家析产,依靠范宜章丰富的审判调解经验,可以更好地化解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庞芸说道。
为了让代表委员们对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机制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当天,范宜章在工作室现场主持了一件分家析产、法定继承案件的诉前调解。
“通过调解让心结解开,矛盾自然也就化解了。这也是设立‘宜章调解工作室’的初衷,就是为了墙上的这句‘冤家宜解不宜结,约法三章促和谐’。”听了庞芸的解释,代表委们纷纷点头肯定。
促膝而谈共“话法”
近年来,崇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建设世界级生态岛。为更好地助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崇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在全市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对崇明区域范围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审判。
11日下午,代表委员们抵达位于崇明东部陈家镇的上海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其中的中华鲟梦园,是上海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中华鲟救治、繁育、野化、放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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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4日,我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在中华鲟梦园共同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协同打造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宣传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数尾中华鲟在蓄养池里来回游动,代表委员们认真听取崇明区人民法院陈家镇人民法庭庭长黄菲菲的介绍,详细了解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和相关典型案例。
崇明区人民法院聚焦专业审判支撑、协同治理保障、理论研讨赋能,构建跨部门、跨区域、全流程联动配合的协作体系,近几年,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环资刑事案件下降近八成。代表委员们纷纷感慨,保护好生态环境至关重要,这离不开法院发挥的积极作用。
随后,代表委员们抵达“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崇明区竖新镇仙桥村,实地调研了乡村振兴情况和新农村建设,并现场参与了一场生态司法“围坐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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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坐话法”是崇明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普法的“新打开方式”,以驻村(居)法官工作室为依托,茶余饭后,法院干警走进乡村,与村民们促膝而谈,“面对面”聊聊相关法律知识。
活动现场,代表委员们和村民围坐一圈。陈家镇人民法庭的法官贺宇红和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一起讲解了非法捕鱼相关法律规定,并以“开盲盒”的形式为大家直观地介绍常见禁渔工具。
“这种普法方式,很新颖、很有趣,老百姓在欢声笑语之中了解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代表委员们肯定地说。
在村委会,代表委员们与该院驻村(居)法官工作室的驻点干警进行交流,了解乡村基层的司法需求和驻点服务的运行情况。
问计问需听建议
12日上午,代表委员们来到崇明区人民法院本部,现场参观了人民司法文化墙、诉讼服务中心、法治教育基地、廌去文化空间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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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现场播放了上海法院数字法院建设工作和崇明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专题片。
谢闻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该院紧扣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主线所作的探索和成效。近年来,该院以生态司法工作为抓手,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区域发展的司法贡献度和基层治理的司法参与度,为高标准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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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们对崇明区人民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职业特点和履职经历,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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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卫民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以来对上海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围绕加快数字法院建设、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重特色亮点推广等内容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作出回应。
陆卫民表示,上海法院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吸收采纳代表委员们的宝贵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下一步,要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服务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职作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拓宽联络渠道,丰富联络内容,为代表委员广泛参与、更好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平台。
代表委员点评
师延财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能大师,中核检修有限公司首席技能专家、中核检修焊接虚拟队队长
我有三点感受:一是上海各级法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展现了责任和担当。二是上海法院青年法官们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扎实作风深深打动了我,他们以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三是崇明区人民法院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围坐话法”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仅增强了大家的法治观念,也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李 丰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经理
崇明区人民法院在积极主动融入乡村治理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围坐话法”普法活动由参与者现场开启“法治盲盒”,形式新颖有趣,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理解法律知识。“宜章调解工作室”调解现场也让我感触颇深,多元解纷机制适应了乡村群众的司法需求,能够有效化解当地纠纷。建议崇明区人民法院将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整理推广,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张义民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路街道芦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崇明区人民法院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过程中,做了很多工作。我对“宜章调解工作室”印象深刻,尤其是针对农村动迁、分家析产、婚姻家庭等案件,能够有效结合乡风民俗化解矛盾,实现情理法的统一。坚持和发挥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关键在人,建议人民法院积极挖掘调解资源,丰富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倪 迪
全国人大代表,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油运库船长
作为土生土长的崇明人,通过这两天的实地调研,我更真切地感受到了崇明高标准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成效,也对人民法院在其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有了更深入的体会。上海法院通过积极履职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许多做法及成效值得肯定,比如在我关注的一起涉及100多位老年受害者的诈骗案件中,上海法院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马 瑜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诚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这次调研崇明区人民法院,有很多令人耳目一新的地方,特别是在生态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多元解纷、普法宣传等方面的探索值得肯定。“围坐话法”活动很生动,让我们更进一步感受到了生态物种保护和生态保护的意义。在法庭旁听的调解,将法律法规和乡规民俗相结合,让矛盾的化解更容易被大家接受。建议可以邀请更多的群众现场旁听一些调解案例,进一步弘扬法治正能量。同时,希望充分发挥上海数字法院建设的效能,尊重技术规律、评估使用者体验、提前预判风险,做深做实应用场景建设,让科技更好赋能司法审判。
王愫怡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开放大学崇明分校副校长
本次视察活动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崇明区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实地参观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点,感受到人民法院不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的探索与成效。建议可以针对在校学生进一步加强生态普法教育,另外要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刘 岚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超声诊断科主任
这次调研活动中,我深深地被崇明区人民法院的文化氛围所感染,也看到了人民法院在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方面所作的努力。无论是通过数字法院建设助力社会治理,还是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寓教于乐的环境保护普法活动,都是法院工作做得实做得细的表现,希望更加注重面向不同的群体开展覆盖面更广、层次更丰富的普法活动。
何红民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青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商经理、用电管理员
我对崇明区人民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特色工作印象很深刻,人民法院在护航美丽崇明建设上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努力。建议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大文章”,以更加接地气的方式让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另外,建议通过制作风险提示等方式助力企业防范风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汪 峰
上海市人大代表,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绿化养管部行道树队队长
我对崇明区人民法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所做的努力印象很深,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连线村居和线下设立法官工作室相结合,将矛盾解决在前端,这种工作方法值得肯定。建议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同时进一步深化已有的方式方法,特别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周振波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成品车间副主任
上海法院特别是崇明区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数字法院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取得了许多成效。建议进一步用心用情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就地、源头化解,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议梳理总结现有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陆宇一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永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作为身处崇明的基层工作者,我对崇明区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的成效感触颇深。自从崇明区人民法院在我村设立法官工作室以来,帮助解决了很多的问题。今年法官还来村里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得到村民一致好评。建议以后进一步扩大普法的覆盖面,多到村居开展活动,提升村居干部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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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上海高院
文 字 | 何瑞鹏
摄 影 | 张宏雷等
照 片 | 王嘉楠 张一帆
责任编辑 | 何瑞鹏 陈雨丝
编 辑 | 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