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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高庙街实行机动车

单向通行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为市民提供良好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高庙街(七一路至盛兴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时间:全天0时00分-24时00分。

二、单向通行方向

高庙街(七一路至盛兴路)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禁止由北向南行驶。

此公告自2024年10月21日起开始实施,对违反本公告通行管理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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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宁宁

责编: 白秋媚

审核:贾建光

签发:李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