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1月,红4军离开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后,在赣南、闽西20余县范围内,开展游击战争,发动群众,建立苏维埃政权,与湘赣边界根据地相连接。
4月,成立了赣南第一个工农兵政权――兴国革命委员会,并颁布了《兴国土地法》。随后,雩都、宁都等县分别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和赤卫队,其他一些县的革命斗争也有较大发展,赣南苏区初步形成。
5月至7月,红四军向闽西发展,以龙岩、永定、上杭三县为中心的闽西苏区基本形成。
1930年3月,赣西南和闽西苏维埃政府相继成立。
1930年4月,红1军团组成。8月,红一方面军成立,朱德任总司令,毛泽东任总政治委员和总前委书记。10月,红一方面军攻克吉安,成立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此后,赣西南、闽西根据地(中央苏区)发展成包括28个县境、拥有15座县城,总面积5万多平方千米,人口达250多万的红色区域。随着三次反“围剿”的胜利,赣西南、闽西两苏区连成了一片,形成了全国最大的苏区。
与此同时,鄂豫皖、湘鄂西、湘赣、湘鄂赣等根据地,也都发展到了相当大规模,陆续成立了乡、区、县以至省级(边区)革命政权(或称工农民主政府)。据统计,当时在全国15块革命根据地中先后成立了300多个这类工农民主政府。
根据共产国际的要求,中央决定以赣南闽西根据地为依托,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赣南闽西根据地,后来也习惯地被称为中央革命根据地或中央苏区。
1930年9月24日,中共六届三中全会采纳周恩来的建议,决定“立即在苏维埃区域建立中央局”,“以统一各苏区之党的领导”。
1931年1月15日,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宁都县小布成立。在周恩来未到任前,中央局书记先后由项英、毛泽东代理。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村举行,来自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中央等根据地,红军部队,以及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的610名代表出席了大会。毛泽东代表苏区中央局向大会作《政治问题报告》。大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苏维埃政权的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其“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法律文件。
大会选出由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63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毛泽东以全票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接着又被选为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任副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宣告成立,首都设在瑞金,改称“瑞京”。
1933年1月,中共临时中央由上海迁入中央苏区。3月,中央苏区军民在周恩来、朱德指挥下,取得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
至8月,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内建立了江西、福建、闽赣、粤赣四个省级苏维埃政权,同时,进行了苏区的经济建设工作。
1934年2月3日,中华苏维埃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继续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张闻天为人民委员会主席(相当于总理),朱德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周恩来、王稼祥为副主席。
从1933年9月起,中央苏区军民进行了为时1年的第五次反“围剿”作战。由于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的错误的战略指导,反“围剿”未能取得胜利。1934年10月,中共中央、中央红军主力被迫退出中央苏区,开始长征。留下一部红军和地方武装由项英、陈毅等领导,继续坚持游击战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名存实亡了。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诞生,体现了根据地人民的要求与愿望,使全国各革命根据地有了统一的施政方针,有了最高的权力机关。它以国家的姿态出现,同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华民国”并存对立,虽然还不具备完全的国家属性,但它起到了号召与鼓舞全国人民坚持革命斗争的巨大作用。
毛泽东同志是中央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造者与领导者,也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主要组织者与领导者。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也证明了毛泽东同志“中国革命必须走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道路”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