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慕义日记中记载的清末丁戊奇荒
文/恒慕义(ArthurW.Hummel) 编译/汾州浪人
丁戊奇荒背景
丁戊奇荒是一次旱灾饥荒,指19世纪70年代中后期,即1876—1879年发生在中国大地的特大灾荒。大旱持续了整整四年;受灾地区有山西、河南、陕西、直隶(今河北)、山东等北方五省,并波及苏北、皖北、陇东和川北等地区;大早旱不仅使农产绝收,田园荒芜,而且。饿殍载途,白骨盈野”,饿死的人竟达一千万以上!由于这次大旱以1877年、1878年为主,而这两年的阴历干支纪年属丁丑、戊寅、所以人们称之为“丁戊奇荒”;又因河南、山西旱情最重,又称“晋豫奇荒’、“晋豫大饥”。
恒慕义笔记《1879-1880年的饥荒》
光绪三年秋季和光绪四年春天最可怕。
人肉在汾州街头自由贩卖,被称为“狗肉”。
文水(WenShuin)以北的疆界(ChiangChiey)附近的一口井里充满了骨头,这些骨头上的肉被砍掉了并当食物出售。
吃死人的肉是[?]。
在汾州以南五里的
文汉天
(WenHanThien,疑为文侯村),一个14岁的女孩从学校回来,被引诱到一个院子里,被杀了。当父母寻找她时,人们正在积极地吃她的肉,其余的都在火上的水壶里沸腾。
如果有人给孩子食物,孩子就不会离开他。
如果有人在街上吃了任何东西,它就会被强行抢走。
晚上没人敢出门。
斯廷曼先生(
Mr.Stinman
)认识的老裁剪师
KusChingHai
顺便给村里一个17岁的女孩吃东西。她坚持跟随他,可以任何方式为他服务。
有一次,
KusChingHai
去赤祖(ChiT'su)吃了一点肉炖。后来他被告知这是人肉。
在街上有男人直接倒地死了。
当一个家庭的成员饿死时,活着的亲戚不敢哭泣,邻居们会来割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