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小卡片关注一下,记得星标!
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吐槽的布衣青年!
烂尾楼业主集体起诉房管局被法院驳回。
那么,谁来为买到烂尾楼的业主主持公道?
1
近日,烂尾楼业主集体起诉房管局被驳回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
法院对此回应称,虽然房管局未履行涉案商品房的资金监管责任的行为违法,但与项目烂尾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西宁中院驳回了烂尾楼业主的诉求,该诉求包括要求房管局向购房者赔偿房款、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等等。
三刀认为,明明是专款专用的资金没监管到位,却说与烂尾没关系,真的是可笑至极。
如果这样的话,那我们还要监管干什么?
或许,法院、住建、房管、银行、开发商等部门本身就是“一家人”,他们根本不会向着老百姓。
即便楼盘烂尾,各部门也只会互相推诿扯皮,把无赖演到极致。
有人说,法院不可能让业主赢,如果开了先例,全国上下不知道会有多少烂尾楼的业主集体控诉开发商、起诉房管局。
但我想说的是,如果真的是那样,谁来为买到烂尾的业主们负责呢?
总不能把责任推给购房者吧,那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离天下之大谱。
既然讲求公平、公正,就应该让这些为开发商打掩护的房管局、银行等部门把钱先行赔付给购房者。
毕竟,他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2
烂尾楼,已经把购房者逼得无路可走。
近日,女子带帐篷强行入住烂尾楼被警察驱赶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
女子花30万买了一套公寓,开发商因为没钱无法通过水电验收,一直处于烂尾的状态。
无奈之下,女子带着帐篷就住进了毛坯房。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
开发商竟然报警说她破坏公务,于是便有了视频中警察驱赶该女子的画面。
三刀认为,开发商拖了2年仍未交房,本身就是违约在先。
即便这样还能有脸面报警驱赶购房者,真的是没有天理。
明明钱也交了,合同也签了,到期了却不交房,这样的开发商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作为房产开发商,应该力保交房,即便有不可抗拒的原因也应考虑给购房者安置适合的房子,只有这样才是一个企业该有的责任和担当。
除此之外,作为职能部门,不想着帮老百姓解决房子问题,反而来到这里为难购房者,这让老百姓还怎么依赖你们、相信你们。
很遗憾,这就是老百姓的真实生活。
房子烂尾了还要还房贷,工资没钱了还要透支信用卡,我们就这样被开发商拿捏的一无是处,被烂尾楼逼的无家可归。
最后我们还得无奈地说:要怪只能怪买到烂尾楼的业主运气不好。
所以,应该完善法律法规,但凡楼盘烂尾,银行不仅要退款给购房者,还应吊销开发商的资质。
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购房者敢于买房。
3
恶意烂尾,就是拿老百姓当“炮灰”。
三刀认为,房子烂尾是一个极其严重且令人痛心疾首的现象,它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和无尽的痛苦。
经济层面
购房者耗费了大量的积蓄,甚至背负着沉重的债务,满心期待着等待交房。
然而,烂尾楼的出现意味着他们的金钱付诸东流,不仅无法享受到房屋的使用价值,还面临着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原本的生活规划也被彻底打乱。
心理层面
房子烂尾,让购房者多年的梦想破灭,许多人在等待中逐渐失去信心,对社会的信任也受到严重的冲击。
社会层面
房子烂尾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大量的烂尾楼不仅破坏了城市的景观和形象,也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
众所周知,由于开发商的盲目扩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资金链断裂,再加上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烂尾现象的发生。
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房贷审批和资金监管方面的漏洞,也为房子烂尾埋下了隐患。
总之,烂尾楼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我们必须深刻反思这一现象,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利益。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房子烂尾的悲剧再次上演。
你如何看待法院认为的房管局和开发商的烂尾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评论区留言吧。
请【点赞】,点【在看】,把文章【转发】给您身边的人,谢谢!
郑重声明:
文章素材来自官方媒体,作为自媒体创作者,始终本着客观、理性的态度进行时事的相关评论,无不良舆论引导。
此外,对于事件的真实性,自媒体创作者很难把控,所以也请大家理性阅读。
另,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原创不易,洗稿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