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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已被注销,但因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附清单),现依法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12日

2024年10月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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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车管所

编校(审):赖瑶

复校(审):赖秀生

三校(审):钟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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