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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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梁承右律师解答: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必须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必须是未经他人许可而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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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承右律师补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不经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四)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要素,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五)与立体注册商标的三维标志及平面要素基本无差别的;

(六)其他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梁承右律师

执业于河南天坤(洛阳)律师事务所。法律硕士,擅长民商类案件和行政案件,尤其擅长知识产权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