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月12日)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一正三副”出席发布会。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悉,“逆周期调节”指政府根据经济周期阶段,通过政策工具和措施让整个经济周期的波动性平缓,更好促进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类。
自9月24日,央行等多部门放出货币和金融增量政策后,市场反馈积极,也让外界对增量财政政策关注度拉升,期待财政政策释放“大招”,接棒货币政策。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围绕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财政部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增量政策举措。
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地方可以腾出更多财力空间来促发展、保民生。
二是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这些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四是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国庆节前已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下一步还将针对学生群体加大奖优助困力度,提升整体消费能力。
蓝佛安表示,逆周期调节绝不仅仅目前公布的几条政策,这些只是已进入决策程序的政策,还有其他政策工具也正在研究中。比如中央财政还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提升空间。
No.1 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
No.2 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
No.3 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关于各位房友们普遍关注的房地产市场,小编整理发言后了解到,在回答俄通塔斯社记者提问:财政政策在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方面有什么考虑?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同向发力,聚焦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不断优化财税政策,推动房地产行业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
在已出台的政策中,包括需求端、供给端和化解风险三个方面:
在需求端,主要是支持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包括出台的“卖旧买新”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例如,现有住房卖了200万元,原值100万元,应交个税约20万元,但是您如果在一年内再购买一套200万元以上的住房,已交纳的20万元个税可全额退还。再比如,我们配合相关部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据测算,全国每年可节省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利息支出约200亿元。这两项政策,对于降低居民的购房负担、增加住房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供给端,主要是支持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兜牢民生底线。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12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亿元,并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666万套,用于满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新市民还有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也支持各地积极稳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16万个、惠及居民2725万户,支持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420万户,发挥了稳投资、促消费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在化解存量风险方面,财政部门配合出台了“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对3500亿元专项借款予以贴息,去年以来已预拨贴息资金62亿元,支持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我们还配合推动保交房攻坚战、消化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等,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社会预期。
关于下一步的考虑,刚才蓝部长介绍的举措中第三条,讲的就是房地产政策。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此,财政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
第二,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对较多,我们主要采取两项支持措施: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项是,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原来这个资金主要是用来支持以新建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现在我们对支持的方向作出优化调整,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过这两项措施,既可以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又可以优化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第三,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我们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项政策协同发力。政策执行中,将持续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动,加强新老政策的衔接,打好组合拳,坚定不移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
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而在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最近,财政部正在研究出台专项债管理新举措。请问,今年以来专项债发行使用情况如何?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加强管理?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表示,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项债管理政策制度,指导地方提升专项债项目质量,持续发挥专项债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0年以来累计安排新增专项债券18.7万亿元,支持了约13万个政府投资项目,2024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3.9万亿元,这是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年。
聚焦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认真组织做好专项债券分配和发行使用工作,一方面,加大对经济大省专项债券支持力度,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支持经济大省重大项目建设。
另一方面,合理安排其他地区专项债券额度,推动在建项目续建完工和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落地实施。再就是,指导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强调度,按旬通报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截至9月底,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6万亿元,占全年额度的92.5%。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要研究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健全管理机制,保持政府投资力度和节奏,合理降低融资成本,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有三点:
第一,扩范围。主要有三点:一是研究完善专项债券投向清单管理,增加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最大限度扩大使用范围。二是用好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合理支持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第二,强机制。研究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打通在建项目“绿色通道”,推动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实施的有效衔接,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第三,严管理。主要有三点:一是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债券资金支出监管,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二是健全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台账,分类管理项目资产,确保政府负债和项目资产平衡。三是探索专项债券提前偿还,研究建立健全偿债备付金制度,保障专项债券偿还来源。
综上所述,以上是本次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汇总资讯,欢迎各位点赞、关注、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