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房管局未履行资金监管遭购房者起诉索赔,二审被法院驳回

这个房子烂尾之后,最倒霉的就是买房的业主了。不仅仅房子没了,自己首付也打了水漂。甚至如果你找银行贷款了的话,银行还得找你要钱。如果不还的话,还会上征信影响子女。所以对于烂尾楼一事,是所有业主们都不愿意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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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媒体报道,西宁有一商品房项目烂尾之后,购房者找不到人负责就把西宁市房管局告上了法院。理由是房管局没有依法履行涉案预售商品房资金的监管职责,所以要房管局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购房者房款、资金占有利息、律师费等等。可以说购房者想把一切的责任都推给房管局,要房管局承担这全部的损失。所以如果购房者胜诉了,那么这一切的损失都可以要回来了。

但没有想到的是,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是受理了这个案件。但在一审的时候,却驳回了那些购物者的诉求。那购房者们自然不服了,于是继续上诉到了西宁中院。但现在西宁中院审理之后也是一样驳回了购房者们的诉求。原因也很简单,法院表示西宁市房管局虽然未履行资金监管行为,但并不必然造成购房者财产损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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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房管局是违法了,但和购房者损害结果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一审判决是没问题的,那么二审也就维持了原判,驳回了购房者的上诉。目前西宁中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此案相关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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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购房者之所以起诉房管局,是认为房管局存在违法行为,所以想从这个点入手。但哪里想到法院会表示是违法了,但不代表违法了就会有因果关系。但如果房管局履行了资金监管行为的话,也确实不一定能保证房子就一定不会烂尾。所以说大家买房子的时候,还是要多考察一番,慎重一点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