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七十六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科学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泰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泰安市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

二、征集内容

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立法法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的立法权限规定,契合我市经济改革发展方向,体现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反映我市实际需要,突出本市特色。

三、征集方式

(一)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经调研论证后形成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书,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式20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由市司法局汇总、论证后形成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一式20份);

(三)立法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书,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式20份),并抄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书可以通过直接报送或者邮寄形式提交,并应当一并报送电子版。以单位名义提出的,还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征集要求

各报送主体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的名称;

(二)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地方性法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措施;

(四)有关项目建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五)地方性法规草案初稿,并附相关参考资料;

(六)建议人或者建议单位的联系方式;

(七)其他资料。

没有按时提供上述材料或者材料不完整的,受理单位应当在收到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书5个工作日内通知报送单位提交完整材料;逾期不能提交完整材料的,该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一般不列入本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 郭文嘉

联系电话:0538-6998838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271000

电子邮箱:

tardfgwfgk@ta.shandong.cn

特此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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