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备受人们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
这是余华英第二次接受审判。原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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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重审,余华英的涉嫌拐卖儿童数量从11人增加至17人,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5个家庭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中途遗弃。受害家属和被拐人士希望法院能严惩余华英。
杨妞花是被拐儿童受害者之一,她1995年被余华英拐卖,当时年仅5岁。她寻亲归来时才得知,她被拐后,生父受打击长期酗酒于1997年去世,母亲也在父亲去世后第二年因精神崩溃相继过世,留下年幼的姐姐、杨妞花和外婆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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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时外出打工结识了男友龚显良,和男友同居期间,生下一个男孩,没多久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卖到了河北,并得到了5000元现款。
从此,余华英开启了拐卖儿童的罪恶之旅。从1993年到2003年的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去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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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被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亲兄弟或亲兄妹,害得一个个家庭痛苦不堪。
据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在每次实施拐卖儿童活动的时候,还会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带在身边,利用孩子与孩子之间的天然亲近感,拉近与被害人的关系,降低被拐卖儿童及亲属的心理防备,为其实施拐骗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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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被拐儿童的母亲张荣仙称,1994年余华英在贵州安顺把他两个儿子拐走后,家人30年来一直在寻找,他大儿子看到杨妞花的视频时认出了余华英,孩子记得是余华英和一个男人把他兄弟俩带上车,两个儿子在近年先后被警方找到。
余华英落网后供述,1995年的冬天,她和龚显良带着女儿从重庆来到贵阳,目的就是找小孩卖到邯郸,“我们租房子后,住了半个月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小男孩,随后我们就把目标放在了租住在一楼的一家小女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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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还说租住在一楼的小女孩,就是当时只有5岁的杨妞花,他们趁着大人不在家的时候,匆忙抱走了杨妞花,甚至连自己出租屋里的东西都来不及收拾。“因为我们拐的人都是邻居、熟人,如果收拾东西离开的话就会有人怀疑我们。”余华英后来供述。
杨妞花也回忆,当时余华英是以买毛衣针为由把她骗出门,在火车上,她说她要回家,余华英恐吓要把她扔下去,因为害怕,她没有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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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邯郸后,杨妞花说要上厕所,余华英不同意,她尿在裤子上被余华英知道后踹倒。杨妞花还记得,有一次余华英给她洗头,因为水太烫她有些反抗,余华英竟然按住她的头,将一盆滚烫的热水浇到她的头上。
后来,又转乘汽车、火车,最后被带往邯郸,通过中间人,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残疾人当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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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罪大恶极,罪孽深重,虽然一审判了死刑,但此次重审,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与原审相比,罪责更加深重,重审判决结果,几乎没有悬念,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