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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

诈骗手段愈发多样化

老人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行骗的目标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些常见的“养老骗局”

“以房养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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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沈某与他人结伙推出“以房养老”项目,引诱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获取抵押款,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法院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养老产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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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等人冒充知名三甲医院的名医在讲座中为老年人“号脉”“看病”等,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在案扣押的人民币四十万元,按比例分别发还各被害人。

“投资返利”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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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鲁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发宣传单、开推介会等途径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老年对象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法院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继续追缴鲁某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退赔各集资参与人。

“养老服务”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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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肖某、陈某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的心理,承诺高息回报、享受床位优先居住权、入住打折等,诱骗老年人大额预存消费投资实施非法集资。法院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肖某、陈某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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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时代,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各位老人要擦亮双眼,对陌生来电和网络信息保持警觉,特别是涉及财务往来时,务必三思而行,多与家人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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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重阳节

让我们携手共筑安全防线

守护“银发”美好晚年!

来 源:天津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