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会上,有记者提问,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老年群体特别是困难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山东在做好老年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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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何旭表示,为推动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急难愁盼”问题,省司法厅把法律援助作为“助老护老”工作的重要抓手,近三年为4.7万余名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老年群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完善服务平台,以便捷服务“爱老”。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法律援助网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154个,建设服务站136个、联络点5.6万多个。法律援助机构普遍提供无障碍通道、休息区、急救箱、老花镜等助老设施设备。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天候提供热线服务,及时响应老年人诉求。

开辟“绿色通道”,以高效服务“援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对高龄、患病、失能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降低老年群体法律援助门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于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以及请求支付抚恤金、赡养费、扶养费,以及高龄、独居、重病、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提升办案质量,以优质服务“助老”。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库,优先指派经验丰富、善于沟通、有“助老护老”经验的人员提供服务。完善服务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庭审旁听、办案回访措施,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估,确保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高质高效。

强化专项宣传,以贴心服务“护老”。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老年人”活动,塑造“法援银龄”志愿服务品牌,结合“敬老月”、重阳节等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志愿者深入养老机构、乡村、社区,聚焦婚姻家庭、反诈维权等方面,近三年来,开展讲座、宣传活动近1300场次,参与人数超30万人,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18万余人次。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工作措施,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张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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