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
又被称为“绝户”捕捞
这种非法捕捞方式
在我国早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
法律明令禁止
但还是有人不听劝,以身试法
案件一
地点:古蔺县椒园镇
案情简介
近日,古蔺县观文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有人在椒园镇水田村赤水河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活动。观文派出所立即部署,指派侦查民警迅速前往该水域秘密摸排巡查。
“电鱼”工具
民警根据线索摸排,在椒园镇白杨坪渡口赤水河水域开展布控蹲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查获电鱼机一套,渔获34.7公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二
地点:古蔺县石宝镇
案情简介
石宝派出所民警在石宝镇白马村赤环线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贵C92***的五菱牌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可疑渔具,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盘查,发现车内存放电鱼工具以及大量鱼获。
“电鱼”工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杨某等人对其在石宝镇白马村河流中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电鱼
危害
1、电鱼器械释放的那一刹那电量,小鱼虾们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没有了繁殖能力,就算侥幸活了下来,不能繁衍,也就导致鱼种数量开始下降。
2、电鱼会直接导致水体污染。电击死亡的水生生物大部分都会沉积水底,然后腐烂,严重甚至会导致某一水域食物链断裂,造成“死水”的情况,严重破坏了生态循环。最终水体溶氧会变低,水体变黑变臭。
3、对电鱼人自身的危害。水本就导电,那些经过改造的电鱼工具,往往追求大电流高电压。在电鱼时,那些涉水的捕鱼人员电鱼致死案例是数不胜数的。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守住青山绿水,留住鱼翔浅底
切勿因贪图一己私欲非法捕捞
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丨观文 石宝
编辑丨平安古蔺新媒体工作室
校对丨徐佳
审核丨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