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华盛顿海军条约》签订后,对于减少海军军备竞赛,促进世界和平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条约并不完善、存在漏洞,因此各缔约国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相同。缔约国中英、美、法三国比较遵守合约,意大利虽然有小心思但基本上还是遵守了,但另一个国家——日本则充分钻了空子,在重巡洋舰方面,特别明显。
《华盛顿海军条约》对重巡洋舰的规定是主炮口径203毫米(8英寸),标准排水量不超过1万吨。这个规定漏洞太明显,于是日本按重巡洋舰的舰体建造军舰,但是安装口径小于203毫米的舰炮(三联装155毫米主炮),这样就算轻巡洋舰了。战时把三联装155毫米主炮换成双联装203毫米主炮,立马变成重巡洋舰。最典型的就是日本的“最上”级巡洋舰,先安装三联装155毫米主炮,《华盛顿海军条约》期限一到立马换成双联203毫米主炮,还有“利根”级巡洋舰也是这个设计思路。通过这样的方式,日本联合舰队在二战前多了一批重巡洋舰。
同时日本还在吨位上做手脚,建造重巡洋舰时,实际标准排水量明显超过1万吨,像“高雄”级重巡洋舰竣工时标准排水量为11490吨,改装后标准排水量达到13400吨。“高雄”级之前的“妙高”级重巡洋舰标准排水量也是超过1万吨。为了掩人耳目,日本海军部开始了一系列的数据造假活动(“妙高”级也是一样的造假),呈递给外界的数据就是1万吨的条约重巡。
太平洋战争初期,日本重巡强于英美重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造舰时钻空子了,而英美重巡受限于吨位限制,无论火力还是装甲防护都明显不如日本重巡。吨位大了,自然装甲防护和舰炮配置数量方面宽裕多了,英美的8门203毫米主炮重巡当然打不过日本的10门203毫米主炮重巡。日本重巡厉害,除了舰炮强、防护好,还配备有数量较多的鱼雷(九三式氧气鱼雷),这是日本重巡洋舰的一大特色。九三式氧气鱼雷是二战日本海军的秘密武器,航速36节,最大射程达40公里。太平洋战争中,美国海军没少吃这种鱼雷的苦头。
但日本的这种把戏在面对世界工业强国——美国时,只能算是小聪明。在战争初期可以占些便宜,但根本没有后劲,因为日本造船业相比美国造船业就不是一个层次的。《华盛顿海军条约》失效后,美国立即启动了新型重巡建造计划,首先是“巴尔的摩”级重巡洋舰,标准排水量14500吨,满载排水量17000吨。火力方面有3座三联装203毫米/55倍径主炮(“高雄”级是50倍径),6座双联装127毫米副炮,以及48门40毫米高射炮和24门20毫米高射炮(“匹兹堡”号仅有22门)。舰炮火力比日本重巡更强、更全面。
装甲防护方面,“巴尔的摩”级主炮塔正面装甲厚203毫米,指挥塔装甲厚152毫米,舷侧装甲带厚152毫米,甲板装甲厚64毫米。“高雄”级主炮塔正面装甲厚25毫米,指挥塔装甲厚100毫米,舷侧装甲带厚127毫米,甲板装甲厚46毫米。“巴尔的摩”级明显强于“高雄”级。
其他方面,如火控系统、雷达等,“巴尔的摩”级也是明显优势。“高雄”级唯一的优势就是装备有鱼雷,可以通过远距离鱼雷攻击来打击美国重巡。此外,还有一个数量上的巨大差距,“巴尔的摩”级一型造了18艘(原先计划是24艘,后来取消6艘),而“高雄”级只有4艘。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都未能补充一艘新重巡,这就是国力上的巨大差距。
并且美国海军并没有因为有了“巴尔的摩”级,就放弃新重巡的研制。太平洋战争后期,美国又设计了“得梅因”级重巡洋舰,吨位更大、火力更强、也更先进,其标准排水量就达到17500吨,满载排水量超过2万吨。
别看“得梅因”级的主炮也是3座三联装203毫米/55倍径主炮,但采用的是最新型Mk16式203毫米舰炮。该炮是美国海军第一种采用自动装填机的舰炮,火炮俯仰和旋转都是电力驱动,可以在任意角度装弹,并可对空射击。射速达到惊人的10发/分钟。装甲防护方面,“得梅因”级与“巴尔的摩”级总体上差不多,但设计分布更合理。“得梅因”级的建造计划有12艘,但因日本海军迅速失败,美军造舰计划大幅调整,最后只有3艘完工,且全部在战后才服役。如果“得梅因”级与日本重巡展开炮战的话,将是碾压式的优势!
从“巴尔的摩”级和“得梅因”级可以看出——没有海军条约的限制,凭借着雄厚的国力,美国重巡立即起飞了!要是太平洋战争再打个几年的话,还不知道美国海军会捣鼓出什么型号的重巡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