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只是提拔晋升的一个前置程序,进入公示名单不意味着一定能够提拔,甚至还有出事的风险。
首先,介绍一下公示的有关概念。
体制内,公示其实是无处不在的,当然,大部分朋友最熟知的应该是领导干部提拔时的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提拔任职或进一步使用时,需要进行任职前公示。
提拔是指领导职务的晋升,例如副局长提拔为局长、县委书记提拔为市委常委等。值得注意的是,职级公务员转任同一层级的领导职务(如二级巡视员兼处长升任副厅长)也属于提拔的范畴。
进一步使用是指级别不变、但岗位变得更加重要,又称为平调重用,常见的有副县长转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转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属高校副校长转任副市长等等。
任前公示的名单会由组织、人事部门发布,一般表达如下:“经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拟进一步使用的某些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点有3个:
1、任前公示制度仅限于厅局级以下领导干部。
2、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职级晋升同样也需要进行公示。
其次,谈一下公示对于提拔的影响。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实名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举报,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假如在公示期内,某位干部没有受到任何举报,那么提拔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等公示期一过,组织会开始下一步程序,正式向人大、政府提名,或者直接下发任命文件,开启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假如在公示期内,某位干部接到了实名举报,那么按照凡提必查的原则,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会对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1、如果问题核实后为真的,那么自然会终止提拔程序。
近些年来,进入公示名单后最终未能提拔的例子比比皆是。
甚至,有些干部的问题过于严重,因公示而出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下图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这位干部在公示的两个月后接受了调查。
2、如果问题核实后为假的,自然也不会影响提拔程序。
3、如果举报的问题很复杂,短时间内根本难以查清,那么,提拔程序只能暂时搁浅。
这是人事工作中一个让人非常头疼的问题,有些干部本身没有问题,却因为种种原因被人恶意举报,组织大费周章查清之后,虽然能够还人一个清白,但在拖了一年半载之后,这些干部也错过了提拔的机会。
不过,现在组织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对于诬告陷害的人,纪检监察机关会主动出击。
最后,谈一下进入公示名单后应该怎么做。
第一,必须要保持低调。在公示期内要谨言慎行、洁身自好,一举一动都不能违规。
第二,必须要放宽心态。公示不代表着一定能够提拔晋升,在正式文件下发之前,一切都存在着变数。如果最终失利,也不能怨天尤人、平生波澜。
第三,必须要与人为善。在公示期内,得罪人是大忌中的大忌,不是所有人都心胸宽广的!
总而言之一句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干部自身必须要行得正、坐得端,这才是一切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