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处置网络犯罪
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山东省鱼台县公安局在侦办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中,对一批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依法予以冻结。现告知以下银行账户所有人(详见附件)到鱼台县公安局配合调查,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银行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置,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银行账户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银行账户开户资料、交易明细以及能够证明银行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联系地址配合调查。
二、本次公告银行账户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未在公告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依法处置。
三、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本次公告银行账户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涉嫌违法犯罪、帮助他人违法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予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时间:
公告期限内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7:30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滨湖街道古棠路鱼台县公安局
联系单位:鱼台县公安局4.03专案组
联系电话:0537-6467975 0537-6467986
特此公告。
鱼台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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