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扶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委员长吴邦国病逝。香港人对吴邦国印象颇为深刻的金句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处于国家的完全主权之下,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吴邦国这番金句,是在2007年召开的香港《基本法》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上讲的。吴邦国还说,根据《基本法》第20条的规定,中央还可以向香港授权,不存在所谓“剩余权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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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吴邦国要特别强调,中央与香港特区之间权力“授予”和“被授予”的问题呢?因为这是北京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实施“一国两制”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中英谈判香港前途、13年政权交接过渡期以及回归后发生了一系列的斗争和风波。

英伦在中英谈判桌上、过渡期的部署和安排,用所谓“民主普选”培养、打造了一支逢中必反的反对派,就是为了97年后尽可能夺取中国中央政府的权力,架空“一国”的权力,令香港成为自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独立的政治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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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谈判香港前途和过渡期,英国人和他们的政治买办就鼓吹97年后,中央政府与特区政府的关系应是类似美国联邦制的关系。北京收回香港“换一面旗帜”和“换个领导人”,其他都是“香港的剩余权力”,而这些权力是“香港固有”的,不是“中央授权”的。97回归后,香港反对派大肆“逢中必反”,就是为了“保卫和扩大”这些所谓“剩余权力”“固有权力”,进而挑战“一国”、挑战中央,颠覆“一国两制”。可见,他们的“理据”和做法,早就危害了国家主权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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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吴邦国提出警示后,当时并没有引起香港社会的足够重视,自我膨胀的反对派更是不觉有什么压力,而是更疯狂地夺权。香港爆发了“占领中环”行动、反修例暴乱,公然打出了“港独”旗号,最终招致了中央颁布《港区国安法》,将他们一举团灭。

本文原载于《东方日报》,原标题:《从妄图夺权到被团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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